大家对物业有什么意见?
业主当没有了物业管理,你将会面临怎样的环境?
近期听到许多关于取消物业管理的声音,还有许多说法,自己管理说,不要物业说等等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物业管理细则。是业主与物业关系的总结以及指导。离开法律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所以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服务)还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办法落实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进入是有法律规定的。是要经过业主双百分之50同意的。既小区住房面积和业主(以户为单位)要达到百分之50.同意,物业公司要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才能进入的。国家有政府专门管理的部门包括社区街道办事处是有管理与协调责任的。对于达不到双百分之50的物业管理条例与细则都有具体要求。同时,业主大会选举业主管理委员会,履行对物业企业服务合同的监督。对于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解除合同。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只要有百分之20业主提出临时提议,就可以召开物业大会,业主大会决定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讲业主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是非常明确的,但在实际服务的过程中,双方存在误解甚至纠纷,但一切矛盾的解决要回到物业管理条例与细则的法律轨道上来,才是解决的根本。
第三,物业管理企业要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条款,并树立服务业主的思想,特别是要明确业主是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同时,要求员工做好物业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落实好职责。取得业主的满意,不光是业主委员会的满意而是业主整体的满意。对于达不到的要求,要向业主讲清楚,取得业主的理解。
第四,业主也要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尊重物业公司人员的劳动。特别是要按时缴纳物业费,这是国家法律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也是业主应该做到的。对于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地方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反映,共同协商解决,再有问题可以放映到街道办事处等政府职能部门,甚至到法院打官司。
第五,物业公司服务合同中,有许多法律责任是物业公司必须承担的。主要有小区内的主业的财产人身安全;电梯,路灯,管道等设备维护责任;消防设备的安全与维护;保洁绿化,维修基金的申请利用等。看似物业公司服务条款中所列事项简单,但其实要做到实处,是要付出许多劳动。例如:国家有关部们规定消防.治安监控24小时要有专门的人员监控;电力公司规定小区高压供电要有人24小时监控;电梯要有资质的机构维保。
第六,物业公司的服务体现在方方面面。社区建设社区环境是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的责任。其实,1.消防与保安是两套人员在同时履行职责。还有国家法律消防设备必须有资质的维保单位对消防设备与器材的平日的检查与检查记录。这些必须是专业的和付费服务。2.再有电梯维保也是有偿付费服务。3.垃圾清运最后一公里,还有垃圾分类管理是有许多事情必须接受社会包括环保部门的管理是付费有偿清运。包括清运的定点清运垃圾的时间,大城市一般是晚上9点甚至是10点。4.楼宇的地下管网的维护,半年内必须对化粪池和主管道的之间清理,城市管理与小区的衔接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的,也是付费有偿服务。5.维修基金的使用,从立项到业主手续的完善,还有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短的7个工作日,电梯可以走绿色通道,其余的没有30个工作日是很难办妥的。加上手续完善程度没有几趟是办不下来的。6.热力公司燃气公司水务公司等社会管道与用户之间的维护保养,这些是需要常年配合的。7.小区网线网站建设,基础设施的施工布线走网还有信号管理等。8.各种证照的年检物业公司必须带业主来完成的。
第七,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是我们国家解决劳动力的一个行业。特别是安置40~50城市下岗等人员重要岗位。目前保守的讲队伍保持量应该在2000万人以上(含办公楼机关学校医院银行等)。且是有许多专业性和技术的工作,是保障社会正常运作的重要力量。
总之,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其实,我们中许多人工作中是物业工作人员,同时生活中又是业主。我们要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做好各自的角色。只有相互尊重理解,才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我们大家希望的环境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