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仇杀情夫家三小孩后服毒自杀,她怎么能下的了手?

2021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广西玉林市容县陈村发生一起凶杀案,共有4人死亡。

据悉,犯罪嫌疑人是陈村村民,女性。被杀害的3人均为小孩,一个女孩,两个男孩,犯罪嫌疑人在残忍将3个孩子杀害后,自己也服毒自杀。

犯罪嫌疑人为何对3个孩子痛下杀手?这要从孩子的父亲谢某说起。

本欲双宿双飞,谢某中途反悔谢某和犯罪嫌疑人原本都有自己的家庭,也都有自己的孩子,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两人开始交往,并渐渐发展到情人关系。

情到深处自然会有一些山盟海誓,在某次约会之后,谢某对犯罪嫌疑人承诺,自己想要和她双宿双飞,开辟新生活。

但是前提是各自都需要先离婚,把当前的婚姻状况给解除了,才能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按道理这样的想法是没有问题的,虽然双方违背伦理道德,可是想到先离婚再私奔,也算合法。

于是,犯罪嫌疑人很快和自己的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至于说她的丈夫为什么痛痛快快的答应了离婚,我估计大概率是她净身出户作为条件。

在她离婚之后,就开始静静等待自己的情夫谢某,盼望着他也可以早日办理好离婚,然后和自己名正言顺的生活在一起。

谢某的想法一经说出,就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没有任何一个人支持他。迫于压力,谢某就带着妻子外出打工,想要躲避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找不到谢某,又看自己婚也离了,现在是一无所有,所以一时愤恨难平,就在1月16日带着农药赶到了谢某家。

仇恨已经让此时的犯罪嫌疑人丧失了理智,她残忍的将谢某的3个孩子杀死在房间内,然后就喝下自己带的毒药,服毒自杀。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让谢某痛苦内疚一辈子我想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就是你谢某辜负了我,我虽然找不到你,但是我可以伤害你的孩子,让你感到后悔和自责,这样的感受可能让你自己承受伤痛更痛苦。

谢某如今的境地,绝对不好过,确切的说,自己的3个孩子虽然是犯罪嫌疑人所杀,却是因自己而起。

他会一辈子生活在内疚和自责中,而他的妻子在痛失3个孩子的时候,还会继续和他生活在一起吗?并且是因为自己的丈夫出轨,遭到情妇报复的情况下,我想99%的女人遇到这样的情况,是要离开他的。

谢某在背叛家庭和妻子的时候,冥冥中就种下了因,如今的局面就是当初种下因的果,只是这个果太残忍,太让人伤心难受。

我们谴责犯罪嫌疑人的残暴,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没有欠她什么,只因他们是谢某的孩子,就对他们下此毒手,可见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在案发时已经严重扭曲。

她虽已经服毒自杀,可是从情感上来讲,她的死不足以赎罪。

而谢某本人虽然没事,但是他也应该受到谴责,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他害死了自己的3个孩子。

除了无辜的孩子们外,谢某的妻子也是最大的受害者,丈夫出轨,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3个孩子,她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

不道德的契约也是契约虽然谢某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都不道德,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也挑战了社会的道德底线,可是面对如今的局面,非常想说说“如果”。

如果谢某遵守当初的承诺,履行了诺言,背叛了家庭、妻子和孩子,跟犯罪嫌疑人走在一起,虽然他们两人可能会遭受指责,但是孩子们应该不会遭此横祸。

如果从这个层面来说,谢某当初如果执意离婚,结果反倒是好的。

如果两人之间只是偷情,不牵扯家庭的话,虽然依然违背道德,可也不会造成比现在更坏的后果。

当今的社会,很讲究契约精神,无论是道德不道德的契约,在双方之间都应该遵守,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如果没有把握,就不要轻易许诺,诺言一出,双方的契约就开始建立。

理智之人,面对一方“毁约”,会选择理智的方法和心态去对待。极端之人,面对对方“毁约”,则会选择极端的方法来“处理”问题。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这实际上就是契约精神的前提,话说出来很容易,但是要考虑是否能做到。难做到的或者压根做不到的,就不要轻易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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