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2楼同意装电梯,5楼要求免3年物业费、费用均摊,怎么办?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2条、第274条、第275条第二款,小区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都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的明文规定。社区、街道、电梯公司或经四分之三以上业主表决同意都无权占有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安装电梯。步梯房加装电梯使低层房价贬值不是一点点。房子是可流通的商品,不满意就可以卖掉,再去买满意的。老人或政府可把步梯房卖了换电梯房给老人住,绝不能以照顾老人名义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总之,步梯房要加装电梯就是撒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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