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喜欢《冰与火之歌》?

其实国内很多人知道《冰与火之歌》还是从其改编电视剧《权力的游戏》开始的,估计这段时间买会员追剧的人不少吧?《冰与火之歌》是美国作家乔治.马丁所著的一部奇幻小说,虚构和描述了在中世纪世界里发生的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那么,为什么这部小说能够被大家喜爱呢?个人认为有以下四点:

1.作者的精雕细琢。这部小说的首卷是在1996年出版的,距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据说作者的更新速度还不如电视剧制作速度,在一度被“催更”的情况下,作者乔治.马丁仍然坚持“慢工出细活”,不肯为了赶进度而牺牲作品质量。这种文学“工匠精神”值得钦佩。

2.宏大的历史背景。小说共涉及9大家族、7大王国和异鬼、野人、无垢者、守夜人等多种种族和职业,描绘了一个各方势力合纵连横不断争斗的中世纪世界。我们看电视剧《权力的游戏》尽管制作已经十分精良的,仍然难以将此完美的呈现出来。这方面跟《魔戒》三部曲有异曲同工之处,虽然表现的也很好了,但总给人以意犹未尽之感。

3.鲜活的人物设定。小说里塑造的人物之多也堪称一绝,但是却没有把各个人物简单的脸谱化处理,而是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复杂与挣扎,给读者或者观众以更多的思考。比如提利昂.兰尼斯特素有“小恶魔”之称,但他却擅长谋略且同情弱者;席恩.葛雷乔伊虽然一度背叛了史塔克家族却最终逐渐找回了自己;一向只为金钱服务的波隆爵士在种种经历之后变得有了一丝侠义之气。这些性格纠结而又丰富的角色,不仅让读者和观众又爱又恨,也契合人性复杂这一现实。

4.跌宕的剧情发展。这是一部几乎没有主角光环的作品,今天这个角色眼看就要走上人生巅峰却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被干脆利落一刀挂掉,而昨天还蹲在犄角旮旯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又突然会成为一方重要势力影响故事走向。就像那句话一样,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的,诡异莫测的情节发展和无法预测的故事结局,这也是吸引读者和观众的重要原因之一。

哦,还有,我喜欢小恶魔和弥桑黛,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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