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娃娃”假奶粉处理结果,经销商被罚200万,对结果满意吗?
6月5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前段时间备受全国关注的“大头娃娃”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的调查处置结果。
湖南”大头娃娃”事件回顾5月份,郴州永兴县一些婴幼儿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这些家长发现,他们都是因为孩子对普通奶粉过敏,而选择给孩子购买了一款叫“倍氨敏”的蛋白固体饮料,母婴店的店员称这是特殊奶粉,适合给奶粉过敏的婴儿喝。
最可怕的是,喝了此“奶粉”的孩子,有的已经出现颅骨凸起的症状,看起来就像是“大头娃娃”。
于是这些家长开始咨询专家,专家给出的说法是这种蛋白固体饮料并非奶粉,无法提供婴儿成长所必需的营养物质,长期食用会让婴儿缺乏营养,产生各种疾病。
换句话说这种所谓的蛋白固体饮料并不能代替奶粉给孩子长期饮用,店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事件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涉事“奶粉”生产厂家和承销商孕婴店进行调查。
“大头娃娃”事件:涉事经销商顶格处罚200万元今天上午,处理结果出炉,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调查结果和处罚结果进行了披露:
【1】涉事产品“倍氨敏”是具有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后发现所检33项主要质量和安全指标符合标准,没有质量安全问题。
【2】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事实。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结语该事件的处理结果最终被定性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而生产厂家因为质量检测合格避免了被处罚。
老刘认为,虽然罚款200万是顶格处罚,但是在事关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上应该提高处罚力度,食品安全马虎不得,只有提高处罚力度才能威慑不法经销商只顾追求利润而大肆虚假宣传的行为。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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