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洋不是死于爆发性肝炎!别搅混水了!

  作为一名年资较轻的小法医,我还是沉不住气,想上来说 两句。

  科里的老法医还是比较淡定,对于胡志强法医的说法也就是看看,谈谈,不会太当回事。我们以前也上过庭质证过,也听过律师发出的各种说法。当然,怎么说是他们的自由,在法庭上。至于法庭采不采信,呵呵,多半不会的,额,已经不予采信了,好像。。。原因后面讲。

  但是,我看隔壁的帖子实在不像是有丁点法律常识的人写出来的,更不像有什么内部资料,还不如我在内部论坛上知道的多。。我比较气愤的是,几大媒体,只把胡志强法医的意见写出来了,却没有把公安机关聘请的鉴定人的意见写出来,而是把胡法医的意见到处写,搞得要三人成虎一样,妄图在网民和群众中灌输黄洋就是死于爆发性肝炎一样,想要搅浑这潭水。。。现在都上了天涯百科了,我觉得真得得说两句了,虽然怎么说都不会影响法庭的判决,但在舆论战中,我不希望网民把法医都看得这么不靠谱 一样。。。

  我不是律师,但这个伎俩,和日本电视剧《胜者就是正义》(legal high)里却是一模一样的。。。

  甚至,电视剧里也是投毒的案件,因为从现实来说,投毒案的确是相对其他杀人案比较容易翻案的,因为作案过程很隐蔽,很少接触,获取确切物证是很难的。。。前一阵子还有个念斌案,也是这个斯律师大概同样手法推翻的。只是,念斌案是年数较早的案子,必须承认那会儿办案是由很多瑕疵甚至漏洞。但在2014年的上海警方,这样的案子,我相信是经得起质证的。

  好了,先抛出我的观点:

  1.黄洋的死因 毒物致死 是绝对主要死因,有没有乙肝不影响杀人致死这个结论。这个是我的专业,后面详细讲。

  2.林森浩的动机:法律量刑不讲动机。因为很多罪犯的心理已经不适用正常心理学,而要用犯罪心理学去研究;

  3.是否开玩笑误杀?法律不是以林森浩是否明知为标准,而是以社会大多数人明知或者和林森浩同等知识水平的的人明知为标准,所以,只要绝大多数的医学硕士开玩笑不会给同学放毒药,林森浩就是属于明知会致死还给人下毒,是属于故意。

  4。毒品纯度问题。半数致死量,只是一个相对数,大学里学过化学、医学的都知道。人体对毒物的敏感度是山峰形的,正态分布的,有人可能过了半数致死量还没死,有的人一点点就死了。这个不影响定罪量刑问题,法律以结果论,把人搞死了就是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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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黄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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