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国家派钱?新车险政策简单解读

相信近几天无论是新购车的车主还是准备续保的老车主都会面临了一个较为直观的问题,那就是保险费率的改动。但我们在新闻渠道或者是电台听到的,更多都在报道交强险的保额变动的问题,而实际上在商业上上的变动要更影响到我们的既得利益,有人保费是贵了,也有人说是便宜了,但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就简单解读一下。

交强险保额上调,保费最低可打5折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也就是说新的车险改革于9月19日正式落地实施,有人形容这次的车险改革是“加量不加价”,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都有着较大的变动,其中交强险我们应该通过了多个新闻渠道略知一二了,基础保费仍然保持950元/年,但限额则全面提高,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无责任赔付也由之前的1.21万提升到1.99万元,这样的保费调整,几乎已经达到了早前的最基础的全保保额了,毕竟目前不少的轻型货车,二手老车的用户,都选择只购买交强险山路,小编认为这能更好地保障了自己以及第三方的利益,但反过来说,会不会有更多车主选择只买交强险便上路的问题呢?确实也是个问题。

另一方面对于交强险的优惠费率会根据不同区域进行调整,下浮最低可以由此前的30%降低到50%,不过,根据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江西和江苏、浙江、上海、广东、深圳等20个地区划入E类方案,费率浮动区间为±30%。也就是说,像我们广东区域的车辆交强险费率最多只能打七折,不能打五折。

商业险变大全保,整体价格降幅约30%

除了刚刚提及的交强险,商业险也从形式上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保险项目将不再像从前那样单独付费购买独立保险产品,而是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发动机涉水险、车损不计免赔、指定第三方修理厂等几个险种整合到车损险主险里,实话实说这样购买车险,让车主买商业车险更方便,买了商业车险基本上相当于买了全保险,但这里也将产生了一些歧义,毕竟早前商业险的购买都是选择性购买的,现在相当于是强制捆绑了不少车主原本不买的险种,尤其是盗抢险,称得上是保险项目的大头也是保险公司较大的利润点,因此尽管整体保价下降,对于部分用户来说,捆绑盗抢险之后的保费是否会提高则成为了大家关注的重点。

但根据小编特地去咨询到了几个保险的从业人员表示,在整体价格幅度下调后,新的全保保费大概也就和一些往年只买车损,三者以及不计免赔的保费相若,所以简单来说就是车损险保费和去年区别不大,但是险种更多了,和交强险一样,属于增量不加价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保额最高可以提升到1000万,同时今后也会今后商业车险产品也将更为丰富,比方说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服务在之前基础上会提升。

与此同时,在续保费用方面,新的政策也进行了更为人性化的调整,在现行规定中,一些车主反映,虽然多年不出险,但一出险就没有了续保优惠。比方说,一辆连续投保了4年的车,前3年未出险,第四年出险一次,在第五年投保时,“无赔款优待系数”会从上年投保时的0.6直接回到1,波动很大。一些平时谨慎行车、偶尔发生事故的车主,遇到这种情况感觉会感觉吃亏,更多地会采取“私了”的方式了事,这也违背了购买保险的本质。

而在新的政策当中,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甚至取消一些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以后车主遇到小额理赔也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了。与此同时在日后的续保费上,保险公司也将进一步规范“返现或赠送礼品”的行为,将这部分“可操作空间”变得更透明,直接能保单价格上体现,未来的车险价格将对应车主的出险情况享受比起现在更低折扣的价格。

总结:

总而言之,这次的车险保费改革,简单来讲三个基本概括是,第一保费只降不升,再一个就是保额,保费虽然降了但是保额只涨不降,第三个就是服务,基本能做到只优不差,毫无疑问称得上是一个利民措施,今年还没还没到续保期限的朋友可真算是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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