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既要坚决控制“三公”消费?
损害市场秩序和社会风气的公款消费必须坚决禁止,改善 百姓生活的大众消费应当大加鼓励。一方面,进一步提高最终 消费率,提高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比重,提高农民消费占居民 消费比重,切实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加强 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另一方面,深 人研究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新变化、新特点,加快推动居民消费 结构升级,把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作为稳增长、调 结构、惠民生的重要着力点,更多运用改革创新办法,从供给、 需求两端发力,巩固现有消费,壮大热点消费,培育新兴消费, 激发潜在消费,把大众消费搞得红红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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