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调整的四种情形是:一是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是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是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是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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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的四种情形是:一是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是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是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是需要蠢派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预算(Budget),是指企业或个人未来的一定时期内经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收入、支出、现金流的总体计划。它将各种经济活动用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每一个责任中心都有一个预算,它是为执行本中心的任务和完成财务目标所需各种资财的财务计划。
预算调整分为全面调整和局部调整。全面调整指对预算全面变动。这种变动是由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引起的,实质上是重新编制一次国家预算。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轻缺档码易采用。局部调整是对预算的局伏哪部变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为了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对预算进行局部调整,重新组织预算收支平衡是经常发生的。
财政预算毕竟是一个收支计划,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各种情况的变化,财政部门要不断地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组织新的预算平衡。 所谓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原预算安排的行为。部门在进行预算调整时,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与预算编制程序基本相同。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接受返还或者补助款项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接受返还或者补助款项的乡、民族乡、镇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有关情况。 预算调整的类型 按调整的幅度不同,预算调整分为局部调整(小调整)和全面调整(大调整)。 1、局部调整。它是对预算收支某些项目的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它是经常发生的。主要有四种措施: 第一,动用预算后备基金,包括和预算周转金。预备费是各级总预算中预留的不规定具体用途,专门用岩哗于解决某些意外支出需要的资金;预算周转金是为了平衡预算收支季节性差异、应付资金周转需要而用历年预算结余设置的。 第二,预算的追加追减。在原核定的预算总额的基础上,增加预算收入或支出数额,就是追加预算;减少预算收入或支出指标,就是追减预算。 第三,经费流用。是指在保证完成各项,又不超过原定预算支出总额的情况下,由于预算科目之间调入、调出和改变资金用途而形成的预算资金再分配,也称科目流用或预算支出科目之间的经费流用。 第四,预算划转。是指由于预算单位隶属关系改变而将其预算划转至新的接受单位的调整方法。如的改变、国有隶属关系调整等。 2、全面调整。是在国家对原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出较大调整时,财政预算相应进行的大调整,它实际上是重编预算。 预算调整的正镇程序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举枣粗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法律分析: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
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4、需衫野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并升算法》 第六十七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绝塌老;
(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法律分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增列的赤字,可以通过在国务院下达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平衡。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下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者其他预算资神败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采取上述措施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可以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平衡当年预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归还。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厉行节铅唯约、节约开支,造成本级预算支出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总支出的,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偿还相应的专项债务;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所称超收收入,是指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完成数超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收入数的部分槐瞎培。
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所称短收,是指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完成数小于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收入数的情形。
前两款所称实际完成数和预算收入数,不包括转移性收入和政府债务收入。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增列的赤字,可以通过在国务院下达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平衡。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下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者其他预算资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可以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平衡当年预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归还。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厉行节约、节约开支,造成本级预算支出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总支出的,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
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偿还相应的专项债务;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指经过批准的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凳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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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预算数是在当年预算数的基础上,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增或调减某项的预算支出的数据。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调减预算数(支出包含上年结转数)。这是决算编报通知中的公式。
财政预算是一个收支计划,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各种情况的变化,部门要不断地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组织新的预算平衡。
预算数,包括“当年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其中“调整预算数”在当年预算数的基础上调整上级财政专项下达的收支追加追减指标:上年结转使用数、动用地方财政结余、动支预备费和科目调剂等自行安排的全年预算数。
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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