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华安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人林斗志、李骘具体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林斗志先生因工作职务调整,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义务,华安证券决定委派宋井洋先生接替林斗志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职责(宋井洋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代表人为李骘和宋井洋。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林斗志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附件:宋井洋简历
宋井洋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董事,注册会计师,曾参与或主持交建股份(603815)非公开发行、泰达新材(430372)IPO、博思软件(300525)并购重组、合肥神舟(870379)、瑞鹄模具(837440)、森爱驰(873573)等新三板项目挂牌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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