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县人社局“人社党员服务队”到邯钢华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一线办公,积极帮助企业完成119名新员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据了解,邯钢华丰能源有限公司是今年在涉县刚开始运营的新公司,急需参保以保障职工切身利益。该企业在该局大厅窗口参保业务咨询后,考虑到该企业是新成立的,劳资人员对人社业务不熟悉,且邯钢项目企业距离城区较远等因素,该局立即选派三名党员干部到企业开展现场办公。
在企业,针对线上办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党员薛永乐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全程指导办理流程。仅用1个小时的时间,就帮助该企业顺利完成了119名员工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参保登记,并指导企业进行了申报缴费14.8万元,给该企业正常开展运营吃了“定心丸”。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涉县津东热煤有限公司,党员王东科正在向企业负责人和劳资人员讲解劳动合同法。
在涉县津东热煤有限公司,劳资人员吴少博咨询,如果企业聘请专业技术员,入职后签订了劳动合同,也约定了项目完工前不能无故离职,但技术员未提前告知就突然离开,项目也未完成,并且本人长期无法取得联系,企业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暂停保险,怎么解决?党员王东科回答: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第三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联系不上,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寄被退回,可在报纸上刊登《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告送达。“那我马上先给他邮寄解除劳动合同书,非常感谢人社局党员干部到企业送法普法,帮我们解决了难题!希望以后多组织这样的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吴少博高兴的说道。
据悉,为加大为企服务力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涉县人社局“人社党员服务队”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结合科室职能,切实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工作。今年以来,共深入10余家企业开展政策讲解,向企业送去1000份“政策礼包”,为企业解决申报缴费、劳动关系争议等实际困难23件。下一步,涉县人社局党员服务队将继续丰富服务形式,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努力打造有温度的人社营商环境,让每一个在涉的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