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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活动报告:依法民主选举277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

3月7日下午3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部分,栗战书在报告中介绍,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做到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建议所提问题74%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102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基本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建立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770人次代表参加。400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评估等工作,200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

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432名代表,形成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代表的工作机制,做到联系工作覆盖基层一线和专业人员代表、覆盖常委会各项工作。

推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组织8389人次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497篇调研报告。根据代表职责,9100余人次代表参加了“一府两院”组织的有关活动,240余人次代表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

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民主选举产生277万名各级人大代表。

五年来,代表工作的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重要论述的认识。本届以来,代表的履职意识更强了。通过出席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的职责定位更准了。人大代表不是政治光环,而是重要职务,是要讲担当、有作为的。要把人民群众的心声、意愿反映上来,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到人民群众中去。代表的作用发挥更好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既有“本职”工作,也有“履职”工作。代表立足岗位,不负重托,在本职工作中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以履职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