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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综述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锂资源业务及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

(一)锂资源业务

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在稳固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转型升级并取得初步成效。公司以锂云母选矿及碳酸锂生产作为切入点,打造“采矿+选矿+基础锂电原料生产”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开展锂资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收购金辉再生开展锂云母选矿业务,设立领能锂业筹建碳酸锂生产线及正式投产、收购鸿源矿业少数股权储备矿石资源。受益于锂电新能源产业爆发性的市场需求,公司锂资源业务增长势头良好,公司牢牢把握市场机会,初步形成包括锂矿石、锂云母、碳酸锂三大锂资源产品在内的上游供应链布局。

1、公司于2021年11月出资设立以碳酸锂生产、加工、销售为主要业务的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能锂业”),基础锂电原料是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中原材料供应的关键步骤,也是公司锂资源业务布局的重要环节,年产 1 万吨碳酸锂生产线的正式投产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抗市场风险能力,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作用。该项目于2022年9月达到正式投产标准。

2、2022年1月公司完成收购以锂云母选矿为主要业务的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再生”)70%股权。金辉再生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选矿和尾矿生产加工,目前已拥有技术先进、装备可靠、工艺成熟的选矿生产基地,年选矿产能120万吨。同时凭借深厚的行业经验及业内领先的生产工艺,被江西省科技厅、江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环保厅共同评为清洁生产型企业、节能减排创新示范企业。金辉再生在选矿技术开发领域获得多项成果,其中针对低品位钽铌锂矿石性质复杂、易于泥化、分离效果差、分选指标低等问题,开发的“弱磁除铁-磁性分离-重浮联合”新工艺技术,获得江西省2018年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协会行业中国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工程机械制造业务

公司工程机械制造业务主要从事煤炭、矿山、建筑及筑路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坚持“振动筛+PC生产线+产业配套服务”发展策略。主要产品包括振动筛(圆振动筛、大型直线振动筛、多单元组合振动筛)、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PC生产线)等成套设备及其他备件(主要为振动筛相关组件或其他相关模块,如叶片、筛板及破碎机和给料机等),共计三十几个系列、千余种规格。

自设立以来,公司长期从事工矿用振动筛等机器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和销售,是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承担多项振动筛领域产品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目前,振动筛行业国家强制性标准“矿用筛分设备安全要求”即由公司起草并参与制定,振动筛产品的现行行业标准中有24项为公司起草并参与制定。2013年,公司瞄准国内装配式建筑行业,启动PC生产线的研发,正式进军装配式建筑领域。公司在工程机械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储备及行业经验,通过整合客户需求、设备技术规格及市场发展方向等,在振动筛、PC生产线产品的设计选型、生产工艺方面为客户提供深度定制化的产业配套服务,并持续为客户提供备件更换升级和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非金属矿物产品锂云母及碳酸锂销售业务已占据营收比例在80%,受益于锂电新能源产业爆发性的市场需求,公司锂资源业务增长势头良好,公司牢牢把握市场机会,形成包括锂矿石、锂云母、碳酸锂三大锂资源产品在内的上游供应链布局。提升公司营运能力,通过实现上下游产业链连动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盈利不断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 年 3 月 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领能锂业拟投资年产 2 万吨磷酸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并于2022年9月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经两个月的设备调试,正式投产运行。

公司于2022 年 8 月 9 日,鞍重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 年 11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能 5 万吨碳酸锂冶炼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锂电新能源产业链,加强锂电基础原材料产能布局,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发挥产业规模化效应,基于江西省贵溪市的区位资源优势和工业优势,公司与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政府签署了《碳酸锂冶炼建设项目投资协议》,拟在贵溪市投资建设年产能 5 万吨碳酸锂冶炼生产线。

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本次《投资合作协议书》签署符合公司锂电新能源战略转型规划,是落实公司“采矿+选矿+基础锂电原料生产”纵向一体化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举措。协议中涉及投资项目主要为“含锂多金属矿资源采选及尾渣处理、碳酸锂加工、混合储能及电芯项目”。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10点0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漆韦华先生、李佳女士、张瀑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9.41万元,同比增长185.90%。公司初步拟定向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实现扭亏为盈。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2023年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规划,预计有较大资金支出,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保障,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此,公司初步拟定向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在衡量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的情况下,届时由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有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将向公司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

杨永柱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持有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瀑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瀑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新的董事后生效,公司将及时进行补选和聘任董事,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董事会提名马津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辞职暨拟变更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关于鞍重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9月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3月9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3年3月30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3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 3月23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3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3、议案4、议案6-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3月2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鞍重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3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邓友元先生、张青青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9.41万元,同比增长185.90%。公司2022年实现扭亏为盈。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2023年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规划,预计有较大资金支出,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保障,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初步拟定向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将向公司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9日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313号文《关于核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13.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6.37 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2年3月26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2】110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1)2012年4月2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招商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2900004610855、41290000468000221)。在招商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290000468000221)已于2022年3月17日注销。在招商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2900004610855)已于2022年8月5日注销。

注:(1)2012年4月23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0920188000027482),已于2018年6月21日注销。

(2)2012年4月2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浦发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910157870000029)已于2019年10月24日注销。

(3)2018年4月19日,子公司湖北鞍重与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0920188000135926)已于2021年5月25日注销。

(4)2012年4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2160163731)已于2021年6月3日注销。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四、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093.4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表中募集资金总额系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列示。

②根据公司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按需使用了超募资金2,999.73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③高效、节能、环保型大型振动筛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应用于公司多种产品生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振动筛研发中心与实验室扩建项目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变更投资总额 4,065.90 万元,其中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374.11万元,募资资金收益金额为 691.79万元。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华夏”)发生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租赁厂房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5)法定代表人:刘敏

(6)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3165789333

(8)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杨永柱(99.02%股权)、武汉苏域东明新能源有限公司(0.98%股权)。

(10)历史沿革、基本财务数据:

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京山华夏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74.37万元,净利润:7.3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4899.97万元;截止2023年2月28日的净资产为:4902.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永柱为公司5%以上股东,同时其持有京山华夏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目前,京山华夏租赁资产属于自有资产,租赁期间不存在违约行为,具有持续履约能力。

经查询,京山华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 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9日

(下转B68版)

本版导读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