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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获“河北省诗词之市”称号

定州市荣获“河北省诗词之市”称号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3月6日讯(记者 赵绅光 李沛涵)3月6日,“河北省诗词之市”授牌仪式在定州市举行,省诗词协会授予该市“河北省诗词之市”称号,授予定州市诗词协会、市教育局等7个单位先进称号。

3月6日,“河北省诗词之市”授牌仪式在定州市举行。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李沛涵 摄

会上,河北省诗词协会副会长兼诗教中心主任唐思远宣读《关于授予定州市为“河北省诗词之市”的决定》,省诗词协会对定州市和7个先进单位进行授牌。

河北省诗词协会会长郭羊成充分肯定定州“诗词之市”创建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争创“中华诗词之市”指明了方向。他还从诗词文化的源头、诗的文化价值和社会功能、诗教的时代意义、诗词之市创建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授牌仪式。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李沛涵 摄

定州市委书记张涛表示,要把被授予“河北省诗词之市”称号当作一个新的工作起点,进一步深化诗词之市创建。要在诗化环境建设再提升、诗词“六进”活动再深入、诗词采风创作再加力、诗词队伍建设再壮大、诗词与各类创建再融合,发挥诗词振奋人心、凝聚力量、激发斗志的正能量,为定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向党向上、向善向好的强大精神动力。

活动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李沛涵 摄

近年来,定州市始终把繁荣文化事业作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投入,鼓励精品创作,城乡文化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这一进程中,该市始终把创建“诗词之市”作为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健全组织,抓好普及,扎实开展诗词“六进”活动,推动诗词环境持续优化,诗词爱好者队伍逐年壮大,精品创作成果累累,成为全市文化建设的突出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