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决定自今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日,涞水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会上,该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整体解读,并领学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保定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市委关爱支持民营企业家“16条措施”和市委政法委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0项措施”。
会议要求, 要 履职围绕保障走,全面贯彻落实《涞水县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并提供全方位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严惩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的刑事犯罪,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创业。 畅通企业申诉渠道,控申部门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及其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的相关案件及时进行接收、录入、审查,并及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
会议要求,要行动围绕理念走,将“坚持依法办案,坚持平等保护,强化诉讼监督”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理念,切实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优质高效、司法公正的营商环境。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整治;加强涉企刑事检察、民事执行、行政检察监督,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
会议要求,要服务围绕需求走,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目标,针对不同企业不同需求提供订单式检察服务,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提供制度支撑。搭建检企共建平台,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共建“亲清”检企关系,助力企业防控重大法律风险。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针对涉案企业法律风险点,提出行业合规具体防范对策,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