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禁种铲毒工作,落实省、市、禁种铲毒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抢抓机遇,切实把禁种铲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我县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禁毒委主任宋占珂为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禁毒办主任周英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禁种铲毒工作的统筹领导。2023年2月9日上午9点禁毒办在虞城县安局713会议室,专门召开全县禁种铲毒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准确认识本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形势,深入组织踏查;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书,逐户签订禁种承诺书,切实将责任和措施贯彻到基层村委、具体到人。目前各乡镇签订完善的禁种铲毒责任书正在陆续上交。
二、积极开展禁种宣传
县禁毒办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地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禁种宣传活动。组织派出所民警和乡村干部,专门对一些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选择让他们能接受、能理解的方式,进行禁种铲毒宣传,口述讲解禁种铲毒的重要性,和往年处理的一些经典案例让文化水平低的老年人能够清醒意识到,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哪怕种植一棵也不行。针对农村地区零星种植较多的情况,因地制宜,利用广播站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开展高频次宣传,在辖区主干道和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口号和《河南省禁毒条例》、《河南省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发动村居民组织在村民微信群中经常性发布禁种的消息、法律后果和典型案例,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彻底打消一些群众“种一两棵罂粟无所谓”的侥幸心理。
三、强化执法打击,彻底摧毁种毒产业链条
禁毒办联合各派出所专门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禁种铲毒违法行为,公检法等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禁毒办充分发挥打击主体作用,掌握办理非法种植罂粟案件流程及规定,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在追究种植毒品原植物人员法律责任的同时,要坚持扩线侦查,对毒品原植物种子来源和罂粟流向进行深挖。对割浆制毒的,要严肃追究制造毒品犯罪责任;对非法买卖罂粟壳达到立案标准的,一律以贩毒罪立案侦查;对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进行处理;对收购罂粟壳制作食品调料或直接添加到食品中的餐馆、饭店经营者,依法追究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法律责任。通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使辖区群众的禁毒意识进一步提高,纷纷自觉参与到禁毒人民战争中来,确保了我县毒品原植物“零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