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几篇小哥都用到了“破窗效应”一词,莫名的求知欲让我搜索了这一概念。可是当我看过相关概述后,我发现这不过是用不充分的论证得出的一个较为片面理论而已。
说其不充分是因为他的验证对象只有盗窃分子,说结论片面是因为这是针对破新分子或者犯罪嫌疑人而言的。一辆车不管车窗新没新,对于一个普通人,应该都不会打他的注意,同样对于一扇窗户,不管有没有一块玻璃被打破,一个人只要不是无聊到极致或者本身就有搞破新的意向,应该也不会去打烂另一块玻璃。当然这本身就是一个犯罪心理学范畴的理论,没有人纠结他概括的是否全面。换个更通俗的话来讲,那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而即使蛋是带缝的,叮它的终究是苍蝇。
不过还是有很多人用“破窗效应”来评论一些时事热点,认真读一下,居然发现这个词用的非但不突兀,细品还很有道理,这就说明“破窗效应”适用的对象可以是所有人。那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破窗效应”,便可发现它所揭示的,正是儒家先贤荀子的“人性本恶”论。
这里我们要先了解一下为什么荀子会提出“性本恶”的观点。首先这一观点并不像大部分人理解的人生下来本性就是恶,而是与孟子“性本善”相对而言。荀子认为人生下来并无善恶之分,但是贪嗔痴慢疑这些恶习却更容易沾染,因此人们需要通过后天不断的学习,接受思想道德点化,才能真正从善,换句话说,荀子老前辈就是想人们生来多学习,所以才提出“性本恶”的观点,荀子的《劝学》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破窗效应”的验证过程中,偷走那辆车就是性本恶的体现,而车窗的完整,证明车应该是有人管理的,不能偷别人的东西这一价值观念可以阻止人们去偷车。可是当车窗被打破还没人管的时候,别人完全可以把车当成无主物,偷走车的都不一定是惯犯小偷了。
如果说这样推论不合理,那我们历史上的一则寓言故事可以更好的说明这一点,那就是“轿夫湿鞋”。明朝嘉靖年间张瀚初任御史,去参见都台长官王廷相,王廷相给他讲了一个乘轿见闻。说他乘轿进城遇雨,一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怕弄脏了鞋“择地而行”,循着干净的路面走,但进城后泥泞渐多,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里,此后便无所顾忌地踩下去,“不复顾惜”了。有人将“轿夫湿鞋”和“破窗效应”同一而言,这并无不妥,因为轿夫的新鞋在沾染泥水的第一下,就相当于窗户第一次被打破了玻璃,后面毫无顾忌的走在泥水里就是窗户被接二连三的破新。
轿夫鞋子弄脏后不再忌讳脏乱的泥坑,为了省事也不再辗转挑着好路走以避免鞋子变得更脏,这就是“性本恶”的体现。而一开始却不嫌麻烦择地而行,可能是对美的追求,也可能是知道新鞋来之不易对俭的理解,这些都是美德教育的成果。
所以说,“破窗效应”可以很好的解释荀子“性本恶”的观点。有人在一个问题上犯了错误,后面就会不断有人跟随,甚至认为在别人的错误上继续犯错便不再是犯错,这是“人性本恶”的体现。因此我们需要接受后天的学习,接受道德的指引,用道德约束自己,同时善行能得到所有人的维护,我们才不至于善恶不分。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