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一般是指在招标投标中对技术复杂、投资规模较大且潜在投标人比较多的招标项目中,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投标资格进行预先审查,确定有资格参与正式投标的投标人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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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是指投标前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
规定如下:
招标人采晌配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一般是指在招标投标中对技术复杂、投资规模较大且潜在投标人比较多的招标项目中,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投标资格进行预先审查,确定有资格参与正式投标的投标人的名单,并向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和向不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未通过资格预审申请通知的过程。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厅谨或在开标后,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的过程。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是指招标人对公开招标项目在公开媒介上发布的以邀请不特定申请人参与资格审查的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由招标人编制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办法和申请文件响应格式的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指资格预审申请人响应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出的以通过资格审查并有权参与投标为目的的响应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人:
资格预审申请人是指响扮伍应资格预审并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资格预审方式:
资格预审方式是指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数量的方式,包括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有限数量制是指在资格预审时对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事先在资格预审文件中作出限制性约定,仅有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分排名靠前的有限数量的申请人成为合格申请人。
合格制:
合格制是指在资格预审时对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事先在资格预审文件中不作出限制性约定,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将成为合格申请人。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的通过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书面通知。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报告和推荐的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的过程。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 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法律分析:资格预审,是指投标前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根据规定,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含义是指在招标采购活动开始前的一个环节,对招标人的资格、能力、信誉等进行审查的过程。它主要是为了保证投标人的符合招标条件,同时也为招标人提供了一个较好的选择投标人的依据。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验等,并经过招标人组织的审核和评估。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的招标采购活动。
资格预审办理的一般流程如下:
1、发布预审公告:招乎返贺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通过媒体或招标平台等途径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说明预审的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方式和截止时间等;
2、申请资格预审:投标人根据资格预审公告中的要求,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资格预审。通常包括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验、财务状况证明等;
3、资格审查:招标人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投标人的资格、能力、信誉等情况,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招标活动;
4、发送预审结果通知书: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送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其可以参加后续的招标活动,并告知招标文件领取、标书递交等相关事项。
综上所述,不同招标项目和地区,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投标人在申请资格预审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世饥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岁派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投标“资格预审”流程时间期限都袜悉有哪些?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曰。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告耐乎,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亩陪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10日内
《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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