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梁银妍)近日,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启动,并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过渡期内,证监会将坚持“三不变两调整”,让企业债券运转起来,并抓紧修订完善企业债相关制度规则体系,做好相关业务技术和人员准备,确保职责划转期间企业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
今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明确证监会划入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目前,这项工作已作出如下具体安排: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协商后,先设置过渡期,尽快启动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让企业债券运转起来,稳定市场预期;过渡期内,证监会坚持“稳字当头、最小化变动”原则,继续保持“三不变”,稳妥做好“两调整”,确保划转工作有序衔接。
“三不变”即保持审核机构不变,审核标准不变,托管交易市场不变。过渡期内,证监会继续指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结算”)负责受理工作,指定中央结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核工作。同时,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格式内容、报送方式等事项,按照现有企业债券相关规定执行。此外,企业债券仍在中央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登记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挂牌交易。
“两调整”指,一是企业债券注册机构调整为证监会,由审核机构统一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二是,企业债券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依法履行。证监会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履行好监管主责主业,维护债券市场稳定运行。
同时,证监会还将抓紧修订完善企业债券制度规则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据业内人士透露,资本市场改革需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后,监管部门将面临大量制度规则层面的建设。
数据显示,目前存量企业债券共2900余只,存量规模约3.98万亿元(含铁道债1.88万亿元)。企业债券发行注册制实施以来,形成了“1家受理、2家审核、集中注册”的管理体制,即中央结算负责统一受理,中央结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分别负责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公告发布前负责注册。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调整,目的是推动理顺债券管理体制,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将有利于推动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协同发展,强化债券市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功能,更好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平安证券分析师认为,证监会统一负责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审核工作,有利于简化优化债券发行监管、防止监管套利行为,符合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顶层设计,是制度层面的重大进步。方正证券债券团队表示,债券市场统一监管进程并非一蹴而就,随着后续配套政策出台,存量企业债券管理有可能走向市场更为期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