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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城市更新类、市政建设类简化办理施工许可实施方案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服务泰兴市新一轮“城建惠民”三年计划,进一步提升城市幸福感知度,近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泰兴市城市更新类、市政建设类简化办理施工许可实施方案》,并于本月起正式施行。

去年,泰兴市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0个,城建市政项目16个,有效改善了市容面貌,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像“新纸作画”,在施工前经常面临产权归属纠纷、施工许可办理主体不清晰、办理流程繁杂等瓶颈,如何破解“持证改造”的难题?市行政审批局通过调研论证、部门会商、先行先试,将不动产权证改由相关部门出具使用土地有关证明代替,对项目开工前应当具备的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建设单位做出承诺后即可先行发证。通过固化操作流程形成制度性成果,将更新类、市政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1个工作日,大大减少了企业群众等证拿证时间。

今年,市行政审批局将紧紧围绕“城建惠民”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旧城改造、市政设施类项目审批质效,助力28个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项目实施,为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丽泰兴贡献政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