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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姐弟坠楼案二审今日开庭审理

重庆姐弟坠楼案二审今日开庭审理。原计划4月3日二审开庭的重庆姐弟坠亡案,延期到4月6日(本周四)开庭审理。也就是今天开庭审理。新的辩护人会不会提精神病鉴定方面的意见? 不过这开庭日期选得挺好的,清明节后第一天开庭。 唯心一点,这日子注定了两人不会有好结果。

案件经过:2020年11月2日,两畜牲共谋把一对无辜的宝宝从15楼扔下,当时生父在邻居们面前表演悲痛欲绝又哭又撞墙,母亲到医院后一边大哭一边疯狂地打前夫,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场意外,本地媒体和新闻评论都在讨论家有幼儿应该安装防护栏,我家吃晚饭的时候还聊了这事,我爸妈感慨地说一定要有安全意识啊,飘窗一定要装个护栏啊,好吓人啊。我脑海中闪念了一下,觉得1岁多宝宝真能爬上飘窗窗口下半截的玻璃部分吗,不过也就是一闪,也没多想,只觉得娃娃们好可怜,跌下去是多么恐惧。

只有一个人坚信孩子们不是意外坠楼,这个人就是外婆,随时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的外婆。也许是天天带宝宝的人最清楚宝宝的肢体能力,她一直说奇怪,太奇怪了,凭借对畜牲的了解和对孩子生活习惯的熟悉,她认为这是谋杀,提出自己的质疑。警方在听取了家人陈述后重点进行了现场勘查,这里必须对重庆警方表达瑞思拜,在飘窗等处痕迹发现了关键证据,

11月10日,也就是事发八天后,依法逮捕张波和叶诚尘,张波很快被突破心理防线交代事发经过,叶诚尘起初几轮审讯拒不交代,直至警方以技术手段恢复聊天记录后,才终于破防认罪。 而外婆本身已是身患绝症,女儿离婚后一直帮着在带小孙女,因癌症体力不支无法带两个,所以弟弟交给男方家的奶奶抚养,说好六岁后交还妈妈。

据外婆同事说,她以前体型较胖,事发后越来越瘦,越来越憔悴,办案律师也对孩子妈妈说,你背后还有更伟大的牺牲,外婆恐怕已接近油尽灯枯。“是你母亲凭着直觉和对张波、两个孩子的了解,坚持寻找线索”,“我们一起分析不合理的细节,给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如果没有你母亲的坚持,也许这案子走不到今天这步”,“这种牺牲总是默默付出,不求感恩,不求回报,甚至不求你知道”……

1、2019年4月,张波以感情不和为由向妻子陈女士提出离婚。

2、提离婚后不久,张波与网友叶诚尘见面,并隐瞒自己有老婆孩子的事情,展开追求。(出轨!)

3、2019年8月,张波婚内出轨,与叶诚尘建立恋爱关系。

4、2020年2月26日,张波与妻子协议离婚。姐姐归母亲陈女士抚养,弟弟归父亲张波抚养。

5、张想跟叶结婚,叶觉得,虽然张离婚了,但有俩孩子,多多少少需要张波抚养,是累赘!俩人就为了顺利、轻松结婚,产生了做掉孩子的想法!(你们结婚就结婚啊,关孩子什么事??)

6、两人多次通过面谈、微信聊天等方式进行策划,决定采用坠楼的方式。(这就是谋杀啊!谋杀亲子!)

7、2020年年6月,叶诚尘还多次通过微信催促张波作案。(最毒不过妇人心!)

8、2020年11月2日,张波趁自己母亲外出时间,将正在玩耍的女儿(只有2岁)和儿子(只有1岁)双腿抱住,将姐弟俩一起从窗户处扔到楼下,女儿当场死亡,儿子送医抢救无效去世。 (寻常人,都没法轻松做到把猫猫狗狗扔下去,他连自己的孩子都能眼睛都不眨的扔下去!)

9、案发后,张波拨打120急救电话,在坠楼现场,用头撞大力地面,流泪痛哭!装作很伤心的样子!两人还删除各自的微信聊天记录并串供,妄图逃避罪责!(以头抢地啊,演的很逼真啊!)

10、2020年11月11日,两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11、两人虽然口头表示认罪,但并未真正认罪、悔罪,且庭审中叶诚尘拒不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均判处死刑。

12、一审宣判后,两人都觉得自己罪不该死,上诉了。

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清楚这罪犯的脑子装的是什么? 要分手,不要孩子,他可以直接把孩子交给生母。 哪怕再无耻点,把孩子送到福利院门口也好过杀害他们啊! 为什么一定要采取这么残忍的手段? 有那么多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对罪犯偏偏要选择最残忍的方式!

死刑,真的是便宜他们 要在古代,这种人要千刀万剐! 最后提醒: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要违法犯罪了,请选择伤害最小的方式! 比如要抢劫,就抢劫,不要杀人! 要盗窃就盗窃,不要干其他伤害的事! 盗亦有道,哪怕是违法犯罪,也请保留一点基本的做人的底线!

5日生母陈女士前往祭拜孩子。被告张波寄出四封信请求原谅,陈女士称信字迹不一。要真心悔改,就在一审判决后不上诉,不要想方设法拖延时间,再者,再怎么拖延时间最后都只有一个结果:维持原判,执行死刑。为人父亲,居然为了一己私欲狠心将一对幼童扔下楼,他们都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时间,他们有什么错呢? 一审判决说得好:为了达到结婚目的,多次密谋谋杀亲生女儿和儿子,罔顾人伦、泯灭人性,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不要以为他们是在认罪、在忏悔,他们只是面对死亡时内心恐惧不得不做出的做后的挣扎。但无论如何,这是徒劳无功,结果还是会一样。

我说过,现在这两个凶手的会利用一切法律程序,延长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自己也清楚结局必死,包括写什么道歉信、希望赔偿,无关忏悔,只是对死亡的恐惧和求生欲望使然。 但是,泯灭人性者不值得司法救赎,二审维持基本板上钉钉!

虎毒尚且不食子。为人父母者,本应关爱抚养子女,百般怜惜疼爱尚且不及,怎料还有这样的“父亲”施以毒手,残忍地将幼小子女从高楼扔下致死,这是何等的人性沦丧、伦理尽失。考虑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院依法判处二人死刑,完全符合法理、情理和天理。 其实,亲属之间的犯罪,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多有“宽宥”。

之前,最高法曾公布《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近亲属间因初犯、偶犯,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可免于刑事处罚,实行宽大、人道原则,这也是对人伦常情的认同。但是,本案并非一般性的涉财案件,且被告人枉顾人伦、践踏法律,一手制造屠戮血案,已然不具备“拯救”以维护人伦、家庭关系的必要性。

从刑法理论上看,赔偿损失有助于补偿、挽回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认罪悔罪、赔礼道歉,有助于抚慰被害人遭受的精神创伤,减轻社会危害性。根据《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20%以下。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多次提到,希望给予被害人亲属经济赔偿。

但是,经济赔偿并不是万能的,更何况,坠亡孩子的母亲陈某某明确表示,“不需要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直接拒绝谅解对方,要求判处凶手死刑。因此,张波和叶诚尘指望赔点钱、获谅解“从轻”的小算盘,也将难以如愿。 这个一审宣判,两名凶手均获极刑,司法亮明了态度,二审的程序给了他们一年的续命,现在也想用延期开庭、后期也会用种种办法才苟延残喘,但是公众期待的正义答案终会到来。

最后:人性的本能吧,在自己面临死亡时,还是后怕的,能拖延一天是一天。对于人渣,更是如此。上诉是基本操作,虽然这是他们的合法权利。张波还有其他操作,在二审前夕突然连续给陈美霖写信表示忏悔。可忏悔能挽回两个无辜孩子的生命么? 二审判决结果其实不会改变的。 张写信无非是心存侥幸。倘若取得孩子母亲谅解,也许他就有转机,能依法求得一个从轻处罚。是否是真心忏悔,可想而知。

孩子母亲是不会接受的。 辩护人申请延期开庭,从法律角度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

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 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对于这样毫无人性的故意杀人者,依法严惩毫无疑问。大家朴素的正义观被张波、叶诚尘这两人冲击到了,法律程序要走,时间线拉得比较长,从2020年11月案发走到2023年的二审阶段。 重庆市五中院一审审理认为,张波、叶诚尘的行为突破了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两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叶诚尘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重庆市五中院2021年12月28日上午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虎毒尚不食子,作为人类,两人的行为恶劣、卑劣,残忍至极。两个孩子一个才1岁、一个才2岁,还没有好好看这个世界就失去了生命,对于生育他们的母亲而言,也是极大的打击。 希望早日判决吧。毕竟,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