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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8号)给我市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3万元。汾阳市2023年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0万元。衔接资金计划用于:

1.田村省级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创建400万元。

2.数字乡村示范村贾家庄镇贾家庄村、杏花村镇东堡村、肖家庄镇西马寨村三个村共1000万元。

3.教育扶贫: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算36.9万元,大学生资助预算12万元。

4.致富带头人:培训费用预算24.5万元。

5.小额信贷预计贴息:80.5万元。

6.高质量庭院经济,预算40万元。

7.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50万元。

8.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补助:60万元。

9.保险类:防返贫险,预算12.5万元;健康险98万元。

剩余资金待市委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后另行公布。

发文字号:汾振中发【2023】11号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七个工作日。

有异议者,请及时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8—7335223

举报电话:12317

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