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敬称包公,被后世称誉为“包青天”,将他奉为神明崇拜。中国民间信仰传其为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之一,亦称森罗殿主及阎罗天子、包府千岁、文曲星君、马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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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中的包拯形象
包拯,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人,北宋人,官至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封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色金鱼袋。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包拯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敬称包公,被后世称誉为“包青天”,将他奉为神明崇拜。中国民间信仰传其为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之一,亦称森罗殿主及阎罗天子、包府千岁、文曲星君、马国公。
包拯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进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此外,其形象传说为黑面,故此亦被称为“包黑子”、“包黑炭”。
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包拯生于庐州合肥。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中丁卯科进士,授大理评事(从八品下),知建昌县;以父母年老,没有赴任。又监和州税收,其父母仍然拒绝前往,于是一直在家乡侍奉父母终老直至守孝期满。调知天长县。任满后,调任端州(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贪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称其“真清朝之秽污,白昼之魑魅。”,又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诈骗案,震动朝野。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包拯任权知开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包拯简介,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铁面无私、断案如神,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进入“二府”成为北宋最高决策机关成员(枢密副使)后,衣着饮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时”,是古代中国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间谚语有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拯为人严正,殊少笑容,时人以“黄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与包拯同朝为官的欧阳修、司马光,乃至后世如朱熹、刘敞等,对包拯皆有正面评价。
包公于宋仁宗赵祯嘉祐七年(1062年)农历五月二十四日(7月3日),病殁于开封。宋仁宗赵祯加封包公为东海郡开国侯,赠官礼部尚书,谥孝肃,塌仿还根据包公“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包拯简介,著于朝廷。”这句话追谥包公为孝肃,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议底稿交付至门生张田辑录成《孝肃包公奏议》(即《包拯集》)传世,次年归葬合肥,墓志铭由同为枢密副使的骑都尉、濮阳县开国子吴奎撰写、朝奉郎、上骑都尉杨南仲书写以及甥将仕郎、守温州里安县令文勋篆盖(现存安徽省博物馆)。
四大小说之一的《水浒传》曾指出包公是文曲星的转世,他与狄青一文一武开创了北宋的全盛时期。
古代小说《七侠五义》以包公为主人公。相传为文曲星转世,因其大公无私,拥有一副铁面如墨的脸孔以镇慑佞臣,额上挂有一弯苍白明月,故有“包黑子”称号。但是在历史中,他的皮肤并不黑,只是为了塑造铁面无私的形象,而剧中才把它的脸变黑,到了现在许多人反而认为他原本就是黑脸。
包拯石像
民间传说包公任开封府尹期间,得到“四大名捕”(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与有足智多谋的公孙策和“御猫”之称的御前四品带刀护卫之南侠展昭为左右文武助手,办案既明查又暗访,执法既严谨又不失人情,使正义得以伸张。传颂的案件包括《铡美案 ( 铡驸马 )》、《狸猫换太子( 打龙袍 )》、《铡庞昱》、《乌盆案》、《铡包勉》、《铡判官》等。故事中百姓向包公申冤的方法有:拦路喊冤(趁包公坐轿出巡时拦路向包公申冤)、击鼓鸣冤(传说开封府公堂门前有一鼓,任何人击鼓后,包公便会升堂聆听喊冤者的冤情)。开封府大堂常摆着三只铡刀:龙头铡(火龙铡)专铡违反国法之皇亲国戚,虎头铡专铡文武贪浊污恶百官,而狗头铡(犬头铡)专铡穷凶极恶之平民百姓。
传说包拯审案不分昼夜:日审阳团慎间,夜审阴间。华南地区有传说谓包拯死后被封为十殿阎罗王中的五殿森罗王。在台湾,对包公的称呼有“阎罗天子”与“包府千岁”。
包拯在当朝以清正刚直著称,直到后世仍然被后人所尊敬。
正史中的包拯虽然清直,但是以敦厚著称。后世传说,包拯审案时,好用酷团或纤刑,这可能是与他的九世孙包恢的事迹混淆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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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 (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激穗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迟铅弯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码闷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参考资料:注:以上是摘自《北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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