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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成为全国第十六个“中国文学之乡”

交汇点讯 4月22日,“中国文学之乡”授牌仪式高邮市汪曾祺纪念馆前举行。高邮正式成为全国第十六个“中国文学之乡”,这是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华诗词之乡”“中国民歌之乡”“中国七夕文化之乡”等多项荣誉后,高邮获得的又一项“国字号”荣誉。

作为古运河畔的一座千年名城,高邮文脉绵长、文化璀璨、文风斐然。从古到今,一批批文学大家、作家、评论家从高邮走向全国,又在整个文学人生中来书写高邮,回馈高邮,留下了大量的名篇佳作。正是这浓厚的文学积淀,成就了高邮淳朴厚重的民风民俗,孕育了高邮崇文尚德的大气谦和,延续了高邮守正创新的笔耕不辍。

据了解,“中国文学之乡”是在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下,由中华文学基金会具体实施的文学公益项目。通过文学品牌创建进一步繁荣当地文学创作、普及文学知识、鼓励和扶持基层文学事业建设,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共同推动文学事业的发展。该项评选工作自2011年启动实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仅评定了15个县区。

去年3月,高邮市正式启动创建“中国文学之乡”工作,该市坚持把创建“中国文学之乡”作为推动文学艺术繁荣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全面创建、全民创建、全程创建,不断推动文学艺术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同年12月30日,高邮市被中华文学基金会授予“文学之乡”称号。“希望高邮作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时代气息的文学精品,为这座文化名城增光添彩。”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华文学基金会理事长徐贵祥表示。

当天,活动现场还举行了“鲁奖作家写高邮”启动仪式及高邮市文学“十进”活动示范基地授牌。

通讯员 邮萱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李鑫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