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谓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肯定评价,发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因此,合同的效力,即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抵押合同的效力。
文章目录:
- 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 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一、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人的一生难免会有遇到资金问题的时候,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少人会选择将房屋抵押。一、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谓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肯定评价,发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因此,合同的效力,即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抵押合同的效力,即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抵押权是合同双方预期的法律效果。在合同生效前,它虽由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由于合同的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往往一致,因此长核迹期以来,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并不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认为合同成立即为生效;违反法律要求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对《担保法》第41条的误解即根源于此。新颁布实施的《合同法》则第一次从立法上明确区分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合同的成立时间为承诺生效之时,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时;合同的生效时间,多数情况下,与合同的成立时间一致,但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按照其规定。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明确区分,将有利于人们走出“违反法律要求的合同,一律为无效合同”的误区,同时也有利于对合同中无过错一方的保护,维护交易安全。依据《合同法》第25条、第44条及《担如氏粗保法》第41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生效,体现了法律对抵押双方合意的认可。登记这种物权公示手段作为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也体现了法律对第三人的保护力度和法律的价值取向。《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时,依照其规定。”而《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依上述法律规定,法定抵押合同应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此规定所直接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财产并与债权人签定抵押合同之后却又拒绝协助债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时,债权人不能依据合同要求对方履行登记义务。因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未登记还没有生效,当然也不能依合同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显然,这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虽然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以弥补损失。但通过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债权人得到的充其量只是主张赔偿损失的债的保护(提供抵押人为其他第三人时),甚至连债的保护都得不到(提供抵押人为债务人时);倘若依据合同生效来处理,债权人则可以要求对方依合同履行协助登记之义务,从而实现抵押权,得到物权之保护。显然,后者于债权人更有利,也更符合公平、合理的理念。结合《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以下几条:(1)因担保人主体资格、权利能力等方面的欠缺导致的合同无效。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企业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国家机关,以公益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的担保。(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强制性规定的担保,主要是担保物不合格导致的合同无效。如以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或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或以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财产设定的担保等。以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设立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因其违法而无效。(3)越权代表行为导致的合同无效。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越权,该担保合同无效。若对仅因抵押合同应登记而未登记就视该合同为无效,显然不符合无效合同设立的目的。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因未能正确区分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从而将大量的抵押合同不成立问题作为无效抵押合同对待,混淆了合同无效后的责任与合同不成立的责任;亦有将一些已经成立但不渣镇具备生效要件的抵押合同都作为无效抵押合同对待,消灭了大量本不该消灭的交易。因为一些已经成立但不具备生效要件的抵押合同若生效要件得到补充或满足,则可变为有效合同。二、房屋抵押合同公证后有什么好处1、房产抵押公证就是将自己的房屋房产抵押给他人,用于作为偿还自己某债务的担保,在自己的债务无法清偿时,法院将该抵押的房产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房产公证一般是指公证机关根据贷款当事人的申请,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说不是房产交易的必要的环节,但房屋房产经过公证处的审查,房产抵押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房屋抵押合同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房屋抵押合同的管辖法院一般为房屋所在地的法院:1、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的作法。其依据在于《民事诉讼法》在确立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时,并不以案件纠纷专属于某一性质为前提,而且不动产纠纷一律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查涉案不动产的状况,从而便于查明案情、对不动产采取保全等措施,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完毕后的执行。2、不动产物权之诉讼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为因不动产而引发的债权诉讼并不直接以不动产上的物权为诉讼标的,其可能涉及诉讼标的为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不动产债权纠纷应遵循“两便原则”,采取任意管辖主义,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综上所述,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涉及房屋抵押借款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指抵押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后,才能产生法律上之效力。也就是说,抵押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并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抵押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一、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指抵押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后,才能产生法律上之效力。也就是说,抵押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并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抵押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一)主体适格。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标的确定与可能。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告晌梁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民法典规定,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二)民法典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登记的,如以航空器、车辆、船舶、林木、企业设备等动产,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的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未到主管部门登记的为无效合同。
(三)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四)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
(五)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三、抵押权合同无效的后果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
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此时的抵押权归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如果抵押合同无效,而抵押权又设立了,那么又牵扯到登记部门的违规,如果登记部门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债权人直接主张债务人进行赔偿就可以。所以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是不生效的。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不应按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是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抵押物价值以赔偿时评估价为限。在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人所要承担的不再是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
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抵押合同是否符合生效要件,若抵押合同无效则抵押权也无效,但是抵押人仍然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谨雀为袜运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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