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拱北海关对外发布,该关所属闸口海关近日在拱北口岸查获4只濒危物种亚达伯拉象龟。
3月1日,澳门旅客余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进境。现场关员将其截查,从其携带的食品袋中查获4只活龟,其中3只活龟被塞在一个饼干盒内。活龟通体呈黑褐色,背甲带有密集年轮状花纹。由于该旅客无法提供任何授权证明,海关依法暂扣涉案活龟并送相关部门鉴定。
3月15日,经拱北技术中心鉴定,上述4只活龟均为亚达伯拉象龟,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所列濒危物种。目前,该案已按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携带或寄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制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境,不仅需要持有濒管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口证明书,还必须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且持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海关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