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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规定,为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招生录取批次及顺序 ╱

(一)第一批次

1.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

3.外语、艺术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4.公办普通高中港澳子弟班招生计划。

5.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招生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以下简称“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招生计划。中高职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试点招生计划,由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

(二)第二批次

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下同)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

(三)第三批次

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引入国家、省、市优质教育资源新建的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招生计划。

(四)第四批次

1.普通高中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

2.中职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

上述批次及类别计划按批次和序号依次投档录取。

普通高中、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未录满的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空余的计划,统一安排补录。补录安排在第四批次中职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录取之前进行。

02╱ 各批次志愿个数 ╱

(一)第一批次

1.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外语和艺术类招生计划每类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港澳子弟班招生计划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

2.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每校可填报4个专业,每校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第二批次

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

(三)第三批次

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

(四)第四批次

1.普通高中: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

2.中职学校: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每校可填报6个专业,每校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03╱ 填报志愿时间与流程 ╱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考生号、密码或通过粤省事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6:00。

(二)填报志愿流程:选择“志愿填报”功能→修改新密码(仅首次进入需要)→填报各批次学校志愿→修改、核对志愿→确认志愿信息。

(三)志愿修改与确认: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对未确认的志愿信息进行修改。考生确认志愿后如需修改,须在6月5日12:00前,凭报名时通过核验的手机号码按页面提示发送短信验证码申请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完成后及时重新确认。考生须在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6:00前对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建议不要等到临近截止时间才上网填报或确认志愿,以免因网络或其他原因而耽误。

(四)志愿封存:2023年6月5日16:00为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中考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功能将准时自动关闭,市招考办立即举行志愿封存仪式,对考生志愿数据等报考信息进行安全备份和封存,并委托广州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考生志愿以封存的考生数据盘信息为准,考生可随时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看本人的志愿信息。

04╱ 投档录取规定 ╱

(一)划定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控制线”)

1.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市招考办根据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情况以及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与中考成绩同步公布。

2.梯度投档控制线。以降序排列在报考总人数9%位置(去尾取整)的考生成绩作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40分为间隔依次设定普通高中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普通高中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其中,第二批次招生学校的名额分配录取最低控制线为该校近三年统招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的平均值下降40分。第三批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为普通高中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如学校(校区)上一年第三批次招生在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未完成本校(校区)招生计划,则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第四梯度投档控制线,相关学校名单详见《二〇二三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的其余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中职学校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以40分为间隔依次设定中职学校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中职学校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

(二)普通高中投档录取规定

1.普通高中各批次各类别均按1:1比例投档。普通高中录取主要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普通高中相关批次及类别计划投档时,首先安排投档分在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考生投档,先投第一志愿,每所学校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学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还未录满,则安排投档分在普通高中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投档……依此类推,直至本批次本类别计划全部投档结束。

2.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四类计划招生按相关招生方案统一投档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考生成绩须符合学校的特长生项目录取最低控制线要求,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生成绩须符合学校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按志愿和自主招生成绩(保留小数位)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考生自主招生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加分)占70%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进行折算合成。考生自主招生成绩相同时,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仍相同时,则依照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外语、艺术类普通高中招生,根据市教育局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港澳子弟班招生,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统一投档录取,录取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3.普通高中第二、第三和第四批次招生,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统一投档录取。

4.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5.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经批准可面向外区招生的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新建区属普通高中,可将不超过15%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招生。在相关批次及类别计划投档时,本区与外区考生同时投档;当外区考生投档数已达到面向外区招生最大计划数时,就不再投外区考生。

6.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包括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下同)招生计划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和随迁子女投档录取。

7.在多个批次安排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外语和艺术类招生计划、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投档未完成,剩余计划均并入该校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计划。港澳子弟班、民办学校公费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计划单列,未完成的计划直接补录。如一所普通高中(含校区)在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有多条招生计划,则分别按计划对应录取和补录。普通高中在该校最后一批次(包括只有一个批次的)投档时,若未完成招生计划,不降分录取,对剩余计划统一安排补录。

8.普通高中补录。在第四批次中职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录取之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一组织补录。省、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补录;区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全市补录,具体补录范围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市招考办备案。市招考办将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的补录最低控制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中考成绩达到有关学校补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填报补录志愿。

(三)中职学校投档录取规定

1.中职学校各批次均按1:1比例投档,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统一投档录取。中职学校各批次计划投档时,首先安排投档分在中职学校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投档,先投第一志愿,每所学校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第一专业志愿投档,再进行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完成所有专业志愿投档,若学校的某个专业招生计划已完成,则不再对此专业投档,若学校该批次仍有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对当前志愿填报该校且选择了“专业服从分配”但还未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专业代码从小到大顺序投档至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学校在本批次计划已完成的不再对其投档,若学校在本批次计划未完成的,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志愿完成投档。其次安排投档分在中职学校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投档……依此类推,直至本批次全部投档结束。

2.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补录。与普通高中补录同步进行补录志愿填报和投档。

3.全市统一录取和注册报到结束后,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中职学校缺口计划,由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注册入学。

(四)其他规定

1.投档分计算规则。在投档录取时,对符合加分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加分或优先后的投档分投档录取。特长生和名额分配录取不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加分的,享受加分值最高的事项;考生如同时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的,享受了加分事项的不再享受优先录取;“三侨生”加分仅限填报广东华侨中学志愿投档录取;父母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以及纯二女计生户的女孩加分仅限填报户籍所在区所办高中志愿投档录取。考生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的投档分,仅用于投档录取,不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科目总成绩,在考生的电子版中考成绩证明中予以说明。

2.同分排序规则。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首先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考生若已享受加分,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再比较录取计分科目总成绩;若情况又相同,则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单科成绩。

3.普通高中特长生、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招生时,荔湾、越秀、海珠三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即三个区的考生等同于一个区的考生,均可报考三区内的区属普通高中,投档时不视作外区考生。荔湾、越秀、海珠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名额分配录取和自主招生时,不能报考其他两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和名额分配计划。

4.考生一旦被前面的志愿学校(不论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中职学校)录取,则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被普通高中或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的考生,如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注销录取结果,则只能参加已填报的中职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有注销、补录均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进行。

5.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05╱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

(一)填报志愿与投档录取方式有密切关系,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先了解清楚投档录取有关规定。各学校招生批次及投档录取的具体要求,考生可详细阅读《报考指南》和《2023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模拟表》(见附件1)。

(二)考生须按规定的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批次填报个人志愿,根据个人学业水平和发展意愿自行在网上填报,不要求所有批次和志愿都报满。各批次及类别的填报顺序没有规定,可在不同批次不同类别填报有招生计划的同一学校,但同批次类别内志愿学校不能重复,须遵循从第一志愿到后续志愿的填报顺序,中职学校的专业志愿须从第一专业志愿依次填报,每校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删除志愿时从后往前操作;每个批次志愿填报完时要保存;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须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应尽可能利用志愿容量,也要考虑前后志愿间的梯度,合理填报志愿,以增加录取机会。

(三)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不设宿位数控制,宿位不作为投档录取规则之一。部分学校提供的宿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详见《报考指南》),不能满足所有考生住宿需求,由学校制定宿位分配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入学后由学校根据方案分配宿位。考生在填报宿位不足的学校时,如有住宿需求,可先咨询学校了解住宿分配方案、衡量自身实际情况后再慎重做出选择。

(四)凡选择民办高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志愿的考生,须区分普通高中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了解相关收费标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后方可填报。考生一旦被录取,须按有关规定交费和注册报到;否则招生学校有权注销其录取资格,注销后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的补录。

(五)只有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以填报中职三二分段专业计划志愿。考生被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六)根据有关规定,部分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报考指南》的招生计划篇表格中有备注说明。考生务必详细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本人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如果考生的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学校(专业)的报考条件,一旦被录取,在入学后经新生体检证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招生学校有权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及监护人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承担因自身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志愿填报情况与录取直接相关,所填报的每一个志愿学校都有可能成为最终的录取结果。因填报志愿不合理造成落选,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承担责任。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及监护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确保上网环境安全,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八)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咨询中考信息。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勿信虚假宣传,不要轻信各类所谓升学、招生咨询的网站、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注意甄别,以免受骗上当,影响升学或带来经济财产损失。

06╱ 工作要求 ╱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各区教育局要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强化绩效考核;要制订社会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控,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要建立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中介机构、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各学校及其教师不得参与涉考培训咨询机构任何形式的涉考培训活动,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对出现《广州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负面清单》(附件2)中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二)坚持正确办学导向,规范招生宣传管理。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摒弃区域本位、学校本位的思想,以对考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方式开展宣传,为考生提供准确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升学咨询指导服务;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限制或代替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弃考。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表述贴切,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违背“双减”和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不得违背“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不得偏离育人导向;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模糊、虚假、夸大、易产生歧义、违规的招生宣传资料和信息,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违规承诺录取、“预留学位费”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宣传学校教师队伍避免用人“唯职称”“唯名校”“唯学历”倾向。

(三)树立正确教育质量观,做好填报志愿指导。各初中学校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不得在网上发布或在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不得在中考录取期间收集、统计、发布考生成绩相关信息。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面向全体、突出重点,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加强招生政策、升学指导的业务培训,增强升学指导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时性,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操作程序一致。要及时发放《报考指南》,确保每位考生免费人手一本,并引导考生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咨询等途径了解所选择的学校;要认真做好志愿填报组织工作,开放机房,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和通风,做好网络环境检查,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要强化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要督促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及时上网填报和确认志愿,特别提醒考生“志愿信息以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确认的为准”。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模拟表

2.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