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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村民前来帮忙大风吹倒屋顶“女儿墙”致1死3伤

村里老人去世,邻里都来帮料理丧事,因当日吹风、下大雪,大风将屋顶“女儿墙”吹倒,导致一死三伤的惨剧……

此事发生在四川省德昌县的一个小山村。事发后,其中一名伤者袁女士被送医治疗,因伤情严重,四次住院共计215天。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袁女士的伤残等级评定为壹级,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袁女士瘫痪需要人护理,由于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袁女士将去世老人的儿子陈先生一家三口起诉至法院。

4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德昌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由陈先生赔偿袁女士受伤产生的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院外护理费共160余万元。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事发

老人去世村民前来帮忙

大风吹倒屋顶“女儿墙”致1死3伤

在农村,如果有人去世了,同村组的村民都会主动来帮忙处理后事。这种邻里互助,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习俗。

今年50岁的袁女士,家住四川省德昌县某村。2022年2月22日,村里陈先生的母亲去世,村民在微信群接到通知后,袁女士夫妻二人作为同组村民,前往陈先生家中帮忙料理丧事。

因当日吹风、下大雪,气温较低,袁女士及其他几人在陈先生家中帮忙后,便在陈先生家搭建在院中的帐篷内烤火取暖。当时搭建该帐篷的塑料布从陈先生家一层平房屋顶的“女儿墙”(女儿墙是建筑物屋顶周围的矮墙)上覆盖过。

因当时风大,突然将屋顶“女儿墙”吹垮,墙倒下致袁女士等人一死三伤。袁女士受伤后,先后被送到攀枝花、西昌市的医院进行治疗。袁女士四次住院,住院天数共计215天,住院期间医疗费均由陈先生支付。

▶▶▶纠纷

一伤者被鉴定为壹级伤残

协商未果,伤者起诉当事村民

袁女士受伤严重,最终导致身体瘫痪,目前只能坐轮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长期需要人照顾。2022年11月11日,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凉山分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对袁女士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及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袁女士之伤残等级评定为壹级;损伤鉴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袁女士将陈先生一家三口(陈先生、童某及儿子)起诉至德昌县人民法院。2023年2月13日,该法院对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法庭上,陈先生一方辨称,对袁女士提出的事实理由没有异议,但是事发时他与妻子童某已经离婚,儿子由妻子童某抚养。袁女士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他已经全部承担;袁女士在帮工过程中,自己去烤火,应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法院查明,陈先生与童某原系夫妻关系,2019年9月9日,陈先生与童某协议离婚,离婚时儿子未成年,双方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陈先生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直至儿子参加工作为止。

▶▶▶判决

伤者没有任何过错

法院一审判决户主赔偿16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陈先生在其母亲去世后,为便于办理丧事,跨过其管理、使用的一层平房上的“女儿墙”,用塑料布搭建帐篷,造成安全隐患,并因此导致女儿墙垮塌,致在帐篷内休息烤火的袁女士等人伤亡,袁女士在此事件中并没有任何过错。

被告陈先生作为房屋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从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来看,袁女士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童某及儿子长期在案涉事故房屋居住,对房屋进行管理、使用,故要求童某及儿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3月13日,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陈先生赔偿袁女士受伤产生的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营养费、鉴定费等共计908165元;陈先生赔偿袁女士院外护理费700800元(每五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175200元)。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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