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一所以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等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领军人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我校产品设计专业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本科生。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面向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六省(市)计划招生33名,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发布的收费公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符合2023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
4.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非色弱、色盲。
三、报考程序
1.专业课考试。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基础课校考。
2.文化课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要求填报相应的志愿。
四、成绩要求
1.专业课成绩要求。考生的高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统考成绩总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2.文化课成绩要求。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原则
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考生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第二条“报考条件”和第四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基础课满分)×40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600
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高者,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
3.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六、监督及复查机制
1.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录取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方式:029-88493708。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
3.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机电学院029-88491821,招生办公室029-88460206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
邮编:710072
电子邮件:ao@nwpu.edu.cn
网址:
官方微信公众号:zsbnwpu
八、附则
本简章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22产品设计录取线
说明:陕西、河南录取线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陕西、安徽、山东、北京、天津),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南省),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
3.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高者,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
4.各省录取分数计算公式:
陕西:平行志愿投档分为专业分
河南:非平行志愿,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
安徽: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山东: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北京:平行志愿投档分=统考成绩÷300×750×0.5+文化成绩×0.5
天津: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4+统考成绩×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