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弹窗广告不再关不掉、乱跳转
丰收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有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高达6550.1亿元;形式日益丰富——弹窗广告、开屏广告、算法推荐广告等。不过,诸如弹窗广告关闭标志混乱或关不掉等问题饱受诟病。
此前,工信部就APP弹窗广告“关不掉、乱跳转”、欺骗误导用户点击、下载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显著效果。上个月,工信部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规范内容包括弹窗信息。
实际上,广告法早已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若有违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这并未阻挡一些广告主和互联网媒体“想弹就弹”。
如此现实语境下,上述办法进一步对弹窗广告“一键关闭”情形进行了细化,这有望对广告主起到规范、震慑作用,也便于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为用户使用互联网进一步“保驾护航”。此外,上述办法增设了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了互联网平台的经营者责任,这将压缩互联网平台以创新互联网广告形式为借口、打法律擦边球的空间。
应该注意的是,互联网广告灵活性、隐蔽性强,有关部门应紧盯其新变化、新问题,广大用户也应积极提供问题线索,配合治理,共同守护网络空间的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