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兰,民国时期最美女汉奸,行刑前,她突然解开衣扣,掏出一张纸条,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1938年,东北沦陷后,日本人为了从根本上奴化东北人民,执行他们的怀柔政策。
他们决定找一个能说中日两国语言的年轻女子,通过把她打造成极具人气的全民偶像。
从而从文化、娱乐层面向人们渗透他们所谓的殖民理念。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年仅18岁,长相美艳又有歌唱功底的李香兰,进了他们的视线。
李香兰,原名山口淑子,1920年出生在辽宁省辽阳市,祖籍日本佐贺县。
在她12岁那年,她的父亲被日方怀疑和中国抗日者有关联而拘留,事后一家迁居沈阳。
在去往沈阳的火车上,淑子结识了一个同龄的俄罗斯犹太裔少女柳芭,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正是在柳芭的引荐下,淑子拜了苏联著名的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为师,走上了歌唱的道路。
可是在当时的形势下,一个日本籍的女孩子,想要在中国的娱乐圈混出点名堂,可谓难如登天。
所以,在她13岁的时候,她又认了他父亲的好友,时任伪满官员的李际春为干爹,同时改名为李香兰。
1938年,伪满电影协会成立,而这一组织的负责人,正是她的干爹李际春。
就这样,在背后推手的刻意栽培下,她以中国人的身份出道,顺利走进大众的视野。
在当时奉天广播电台节目《满洲新歌曲》中,她演唱了《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歌曲,更以一曲《夜来香》让她声名大噪。
之后,她还以中国人的身份,出演了一些歪曲事实,粉饰战争的影片。
在中国人民的浴血奋战下,1945年抗日战争终于迎来胜利,汉奸分子也终于得以清算。
李香兰也难逃法网,她和川岛芳子一样也被判处死刑。
但她在法庭上却大叫“冤枉”,还说她是日本人。
但法庭是讲求证据的地方,除非她能拿出有力的证据,否则法官也不会采信她的话。
可她什么证据都没有,就在她心灰意冷的时候。
她的儿时好友柳芭在探望她的时候,悄悄塞给她一张泛黄的纸条。
她打开一看,才发现是她的出生证明。她顿时欣喜若狂,有了这个,她就能免除一死。
很快到了行刑的日子,她和川岛芳子一同被押赴刑场。
可就在行刑前,她突然大声呼喊:“冤枉!”并说自己有证据。
只见她从贴身的衣服里拿出那张纸条,递给法官。
果然,在看到她的出生证明后,法官宣布暂将李香兰收监关押,等待重审。
围观的百姓闻言,顿时义愤填膺。而刚从鬼门关走了一趟的李香兰见状,赶紧鞠躬道歉,又唱起自己的流行歌,恳求大家原谅。
很快,李香兰终于等到了她期盼已久的宣判,被宣布无罪释放,因为她确实是日本人,法庭无法给他定罪。
1946年,被遣送回国,但最终她也没有获得广大中国人民的原谅。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不容篡改,这时每个中国人的共识,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