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相关证件/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示中文翻译文本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3)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通行证》,以及申请人出入境记录原件(确认在境外时间、地点与核发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相符);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一寸白底彩色近照两张(6个月内),大厅设有自住照相设备及人工照相服务;
6)换领大中型客货车、城市公交车驾驶证的,应当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2年以上,需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7)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取得该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地方或者地区一年内累计居留时间不足90天的,需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二.基本流程:
1)车管所大厅入口处排号机前取号,并到等候区等待叫号;
2)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并预约考试(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预约考试);
三.收费标准:
1)科目一考试费40元;
2)科目二考试费小型车260元,大型车280元;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小型车130元、大型车150元。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费30元;
4)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
(※ 以上价格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各个城市本地车管所或驾驶员管理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