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三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融合化解
今年来,县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联动调解、源头防范、部门融合“三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融合化解。
一是联动调解,建立网格治理机制。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采取人民调解员与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联合办公,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知识的优势,组建17个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团,定期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巡回调解,做好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宣传。目前,已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起,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00余起,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
二是源头防范,建立驿站联动机制。根据省厅、市局建设基层标准化平台要求,完善县、镇(区)、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村(居)、社区法治驿站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强与网格“法律明白人”的衔接沟通,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驻点对接”机制,构建上下衔接、协作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目前,阜宁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已累计调处各类疑难社会矛盾400余起,其中法院、检察院、信访局转来纠纷58件已全部化解,双方当事人满意率100% 。
三是部门融合,建立协作化解机制。县司法局牵头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侧重化解信访矛盾和历史遗留复杂纠纷。同时,利用县、镇(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无论大小矛盾,依据“法、情、理”快速化解。对个别历史遗留信访积案,实行多部门参与研剖、联合调处。目前,阜宁县已累计调处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治理、农民工讨薪、土地流转、家庭婚姻、交通事故、医患纠纷、老人赡养等复杂纠纷300余起。
(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