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 > 正文

关于4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

来源:碧玉清溪官网

声明:“玉溪那点事”微信公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工作成效,推动整治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切实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盘溪镇副镇长、各纳甸村党总支书记李松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9日22时,李松饮酒后驾驶云FKY413小型普通客车在宁州街道宁兴街与水上公园路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验结果为59mg/100ml。2021年6月24日,李松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2月18日,李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时任宁州街道马鞍山社区老孔寨阿矣寨党支部书记、社区农科员李鹰斐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13日20时,李鹰斐驾驶云AA990N小型轿车行驶至宁州街道凤山路与沙果村路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45mg/100ml。李鹰斐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11月2日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1月20日,李鹰斐被开除党籍。

三、时任宁州街道西门社区居民党支部书记周龙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2月17日21时,周龙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宁州街道东门路与宁秀街路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30mg/100ml。周龙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2月25日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4月21日,周龙被开除党籍。

四、宁州街道岔纳村岔河小箐党支部党员何发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月22日21时,何发明饮酒后驾驶云FR1872小型面包车在华宁县澄华线77公里100米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验结果为29mg/100ml。2022年1月28日,何发明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4月21日,何发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酒驾醉驾问题中,既有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也有普通村(居)民党员,有的因酒驾受到党纪处分,有的触犯刑律受到法律惩处,有的因此被开除党籍,教训极其深刻。这些典型案例,大部分发生在全县开展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集中通报曝光期间,发生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三令五申”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等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之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等问题,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是严重的社会之“痛”、家庭之“痛”、民生之“痛”。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根源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特权思想。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行动上,带入到生活中,坚决抵制和破除“酒桌文化”、“圈子文化”,让思想再紧一点、酒局再少一些,坚决杜绝“喝一点没关系”的侥幸心理和出了事“打招呼、找关系能摆平”的特权思想,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培养良好的情趣爱好,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

端午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此类“高发病”、“节日病”精准施治,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执法力度,既要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问题严查严处,又要深挖细查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对今年以来新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深挖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破“酒局”,严厉惩治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多渠道公开通报曝光,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推动“清廉华宁”建设走深走实。

中共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宁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玉溪人都在看

关于钱志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玉溪两部门联合连发预警!注意防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玉溪消暑小吃集合,再也不怕天热没胃口了!

红塔区2023年高考工作准备就绪!还有这些事情您需要了解······

觉得不错,点个和

转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