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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维刚: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进展 但大病保险筹资机制亟待完善

  6月8日,第六届中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创新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在《“十四五”规划下,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多元共建》圆桌论坛上发表演讲。

  金维刚表示,近年来,我国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推出了多项改革举措,包括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提高筹资和支付标准、加强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同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然而,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逐步改善。

  首先,需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立是为了应对患病所产生的经济风险,但目前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障仍不足,特别是目录管理、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等方面还未充分发挥作用。虽然医保基金的筹资和支付能力在提高,但保障水平仍需提高。

  其次是在补充保险方面,目前主要讲的是大病保险。但大病保险从筹资上来看,与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划转还未形成独立的筹资机制,这对其他保险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此外,商业健康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边界划分不合适,保障目录外的药品和医疗技术使用的保障不足。

  金维刚进一步表示,现在的医疗救助需求面很广,但有限的基金没有用于最主要的需求方面,患大病后平均救治水平只有1000多元,相对于重大疾病来讲是杯水车薪。

  “另外在多层次的体系里面,在应对重大疾病方面,在各个层次的保障相互之间的定位、功能和协调也存在问题。比如说患一个病,现在按照居民医保来进行支付,大病保险进一步给予一些支付报销,医疗救助再补一点。最后是商业保险,但是我们知道商业保险是以盈利为底线的,它不可能守住底线。所以应当是把医疗救助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在这方面还有一些整个的多层次的体系定位问题,这方面需要今后来完善重大医疗保险机制。”金维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