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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自然资源局:以“林长制” 实现“林长治”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以“林长制” 实现“林长治”

大众网记者 张砚 通讯员 张路 枣庄报道

近年来,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基调,全面推进“林长制”,积极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做活“绿”文章,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扛起“管绿”职责,全面建立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出台《滕州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同时兼任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区域市级林长;在滨湖国家湿地公园、墨子国家森林公园、荆河省级湿地公园、灵泉山省级森林公园和青龙绿道等五处区域,设立市级林长公示牌,对各级林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责任区域、目标任务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全市21个镇级林长及1047个村级林长分别由党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居主任担任。制定林长制镇街在本辖区范围内制作镇级林长公示牌,镇村级林长公示牌近150余处。在市自然资源局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市级林长决定的事项。在充分结合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市级会议、林长巡查、信息报送和工作督办等四项制度,明确林长制办公室职责,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强化“护绿”行动,持续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瞄准林业重点问题,在“林”上精准发力、在“长”上履职尽责、在“制”上探索创新,持续提升林长制运行效率。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林长和林长办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与应急部门保持互通,坚持联防联控联治,做到护林防火、应急救援一体化。二是建立日常巡护机制。对210余名护林员实行网格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护林员分片包保,深入管护区域巡山护林,发现问题及时向村级林长和上级部门报告。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各镇街林长工作成效与镇(街)综合考核相挂钩,纳入其中的四绿工程建设指标考核内容,通过考核机制倒逼工作落实。

落实“增绿”任务,充分发挥林长制功能作用。聚力推进森林质量提升、管护能力提效,林长制各项工作运行良好,阶段性成效显著。各级林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形成了城乡国土绿化行动的新热潮。在柴胡店、龙阳镇、东郭镇组织开展枣庄、滕州两级市级领导参加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建立镇街义务植树基地20余处。完成年度森林督查整改任务和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图斑核查整改工作。加强林地使用监督管理,会同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落实“审管融合”机制,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巩固野生动物禁食和保护成效,开展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实现防火形势总体稳定。组织编制《滕州市“十四五”森林防火规划》《滕州市森林防火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争取各级资金近1500万元,实施国有木石林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提升重点林区的防火道路网、防灭火管网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