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蔷是一个不太好的形象,成天挑唆、贿赂、敲诈,偷鸡摸狗,小奸小坏。唯一的亮点是与龄官的恋爱。但是他对龄官,也不过是情热之时对恋人的百依百顺。反倒是龄官雨中画蔷,颇具打动人心的力量,连贾蔷也被提携得有深度了。
贾蔷本来是住在宁国府的,但他不是贾珍的兄弟、儿子。书中说他是“宁府中之正派玄孙”,那就是第一代宁国公贾演的子孙了。但是贾演有四个儿子,代化是长子;贾敬是贾代化的次子;贾珍是贾敬的儿子。贾蔷已经是第五代了。中国古代讲究“五服”,虽然同姓同宗,出了五服就不算亲人。贾蔷已经在五服的边缘。
血缘上并不亲近,却能在宁国府居住、“从小儿跟贾珍过活”,主要是因为“父母早亡”。而贾珍是族长,负有照顾族中贫寒孤寡的责任。
有人认为焦大骂的“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是指贾珍与贾蔷之母,那么贾蔷就是贾珍的私生子了。这说法太过俗艳。我们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贾珍与族嫂没有私情,但也绝对没有可靠的线索,证明这段私情。
而贾珍想要照顾自己的私生子,方便的办法有千万种。最简单的就是过继,收为养子,连家当也可以分给,哪里还用得着走贾琏的门子,替贾蔷谋求采办戏子的工作?
另一方面,贾蔷已经十六岁,贾珍即使真与其母有奸,应该在十七八年以前了。焦大有多好的涵养,保守这秘密十七八年?因为一旦说破,就把小厮吓得“魂飞魄散”,不可能说破之后还容忍他在府里喝酒骂街多年。
贾珍与贾蔷,血缘上只是族人的关系,是族长收养族中孤儿,抚养长大。贾蔷既受贾珍父子的恩惠,就不免与贾蓉特别要好(当然也是臭味相投),看到贾蓉的小舅子秦钟受辱,就被“触怒”。但他又不肯自己出头、与薛蟠结怨,于是挑唆茗烟闹学堂。这心思也算细密,这手段也算高明,这为人--也有几分卑劣了。
弄清了贾蔷为人,再看贾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是为什么。书中说得很明白:“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词。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
这么明白的话,却不能明白地看。你不会真的相信那些传闻,真的是仅仅是诽谤吧?那你也太没有幽默感了。
直爽的柳湘莲,当着宝玉的面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你会相信柳湘莲只是“误听人言”,是误会了宁国府?
但是,宁国府人口简单,贾敬平时不在家,在家也“素不茹酒”,“只静室默处”,尤氏也并没有什么绯闻,至多只不过管束妹妹不严、纵容丈夫偷腥。这在当时也是很严重的罪名,但还算不是本人“不干净”。
贾珍、贾蓉父子就不用说了,秦可卿也是淫乱的主角之一。但仅此三个,还不足以构成“连猫儿狗儿也不干净”的严重指控。至于奴仆下人,再乱也算不了数。
到这里,也就不难知道贾蔷所扮演的角色了。他在宁国府半主半客,却显然参与了宁国府“不干净”的丑闻。可能是尤二姐尤三姐(尤三姐改邪归正,是“一心丢了众人”,可见不止与贾珍一人有奸),可能是宁府的“老婆丫头”,也未必一定没有秦可卿。
秦可卿与贾珍的不伦之恋,在书中写得非常隐晦,是删改之后的“漏笔”。既然经过“删”,当然也可能有过“改”。比如贾母夸秦氏“重孙辈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与她淫荡的品质不符,有可能就是删除天香楼一段之后加上的。
如果在删改之前,秦氏本来就放荡,与公公有奸,难道不可能与日常相处的堂小叔子、“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的贾蔷有异常之举吗?如果这个猜测成立,那“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不是也有了着落吗?
关于贾蔷与秦可卿,这一节只是推测。并且“养小叔子”与“爬灰”本来是相连的俗话,未必是实指,并不能据此认定贾蔷与秦氏的奸情。但贾蔷参与了宁国府的“不干净”,却是无可推诿。而“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也不会是无意的闲笔。
夸男子生得好,虽然古代并不推崇阳刚之美,但也有太多的词语。而贾蔷偏是“风流俊俏”,这暗示着什么?
宝玉与秦钟的关系,家塾中金荣、香怜、玉爱与薛蟠的关系,香怜与秦钟的关系,都指向当时非常普遍的“龙阳”之恋,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同性恋。但今天的同性恋多是天生的性心理取向,古代却视娈童如姬妾妓女,并且除了冯渊,其他人都是双性恋爱的。
贾珍也是此道中人。第七十五回居丧设赌局,就有“两个十六七岁娈童”“打扮的粉妆玉琢”。更有意思的是,薛蟠误会柳湘莲是“风月子弟”而被打,引子却是“贾珍等也慕他的名,酒盖住了脸,就求他串了两出戏”。
贾府虽然“赫赫扬扬”,真正富贵的只有宁荣二府。其他的像贾芸、贾蔷、贾芹、贾璜等人,都是依附宁荣二府生活。但是像贾蔷这样“以色事人”,来换取“分与房舍”,实在叫人不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