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华铁(维权)(华铁股份)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受损股民可索赔。(ST华铁维权入口)
2023年6月7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华铁、华铁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1、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2、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3、未披露大额银行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情况。(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1、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2、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5、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7、所得税费用计算不准确。我局决定对华铁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章祥兵律师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ST华铁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华铁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华铁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