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曝光3起事故案例。
案例一:张某违规使用电焊明火作业行政拘留执法案
2023年5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院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工作人员张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情况下,违规使用电焊进行明火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王某违规使用电焊明火作业行政拘留执法案
2023年5月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顺义区高丽营镇盈祐街29号院工地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王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区域未做相应防火措施的情况下,违规使用电焊进行明火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苏某某违规使用喷枪明火作业行政拘留执法案
2023年6月1日,接群众举报,西城区新街口街道平安办会同福绥境派出所、地区防火办赴西城区西四北二条23号检查违规动火违法行为。经查,朱某某在动火审批手续过期、未设立看火人的情况下,指使苏某某使用喷枪进行明火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给予苏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一是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三是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并落实看护措施,清理周边可燃物,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遇火情,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置。
新京报记者 郭懿萌
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