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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军:发展“惠民保”需及时优化制度

近日,深圳惠民保正式上线,作为重疾险升级版,深圳惠民保将实现四大升级。同日,2023年度沪惠保投保窗口正式开启,保费维持129元/人不变,保额最高310万元。今年以来,惠民保持续扩容,不少地区上线新产品。同时,大部分地区惠民保已经走过至少一个承保周期并进行了迭代升级。

惠民保是我国推动普惠保险发展的一个典型代表,具有“低门槛、低保费、宽保障、高保额”特征,在投保门槛上设置了较低限制,对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职业不作要求,投保人只要参加了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即可投保,不保的既往疾病也相对较少,为许多不满足百万医疗保险和其他健康保险承保条件的投保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健康险选择,也填补了社会健康保障制度的缺口。

巨大的社会需求、制度设计中的普惠性、物美价廉的产品共同构成了惠民保发展的主要动力。不过,快速发展的惠民保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惠民保产品定位不清晰,与市场配合不成熟,其覆盖率仍不够高,有些城市尚未推出惠民保,有些推出惠民保的城市投保率较低,保障力度不足,发展方式较为粗放,或是产品同质化严重,利润水平低下甚至亏损,或是存在理赔障碍,投保人获得感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惠民保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保障惠民保健康可持续发展,首先,应把控好地方政府的参与力度。当管则管,当放则放,既要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又要尊重市场竞争规律,不过度干预市场,把握好政府和市场协调配置社会资源的度,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

其次,激发保险公司的动力。在惠民保亏损的情况下,一些保险公司希望通过提高保费、提升免赔额、降低赔付率的方式来控制保险成本,这一方面会加剧健康人群和次健康人群的退出,增加保险公司面临的逆向选择风险,另一方面缩窄了参保人实际获得赔付的覆盖面,与普惠保险的普惠初衷背道而驰。保险公司需要通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做好社会大众的健康风险管理来保证利润来源,不能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提高民众参保的积极性。惠民保本质上仍然属于保险产品,对风险的管理依赖大数法则定律,需要足够大的风险池来分散风险,这就对参保人群的数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需要扩大宣传、推进数据共享,加强风险管理的精准化,增强普惠保险产品目标群体定位的精准性,进一步降低成本和费率,以提升民众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提高参保人的数量。

总之,惠民保的发展依赖于持续的动力,需要连续及时有效的制度优化。(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对外经贸大学教授 王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