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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福贡:女子办证遗失金项链 民警物归原主获点赞

“要不是你们及时联系我,我还真没发现我的金项链丢了,谢谢,非常感谢!”9月14日,李女士对匹河边境派出所户籍民警连连道谢。

怒江福贡:女子办证遗失金项链 民警物归原主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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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7时许,该所民警在照相室为群众整理着装时,发现照相室的柜子上有一条金项链,询问在场群众均无人认领,户籍民警判断可能是刚才来办身份证的群众遗落的,待手头上的工作忙完,便仔细回想当日办理过身份证业务的群众,查找失主。由于当天办理身份证的女性较少,户籍民警很快锁定了刚办理完身份证业务离开的李女士,立即通过对方的户籍资料,查找并拨通了对方留下的电话号码。经询问,电话那头的李女士果然是项链的主人。原来,当日李女士到派出所办证大厅办理身份证,因为采集身份证照片时不允许佩戴首饰,李女士便将脖子上的金项链取下,放在照相室的柜子上,采集完图像和指纹后,就匆匆离开了。而粗心的李女士还没注意到丢失了金项链,直到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李女士摸了下脖子才才恍然发现金项链不见了,连忙返回派出所将金项链取回。

民警提醒:办理居民身份证拍照时要求不能佩戴饰品,建议群众提前取下饰品并妥善保管,办证窗口人流量大,务必贴身保管随身财物以防遗失。

来 源:匹河边境派出所

通讯员:王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