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女子起诉父母不出钱给自己出国留学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上海一名25岁的女子因想要让父母为其支付留学经费,提出将与父母共有的房屋分割留学出国,以获得出售所得的折价款。由于遭到父母的拒绝,她将此父母告上法庭。然而,由于证据不足,再加上田姓夫妻已协助女儿偿还债务,导致无法支付房屋折价款,法院最终驳回了该女子的诉讼请求。
据报道,该案件由上海宝山法院已于本周三审结了。据悉,这名25岁的田姓女子是家中的独生女,在祖父母老宅动迁后,获得了位于宝山区的一栋房子。
在她16岁时,房屋的产权登记变更为“田姓夫妻及田女三人”共同拥有。祖父过世后,房子一直由祖母独自居住至今。
田女的父母于2021年7月与她签署了一份《协议》,规定在祖母过世后,父母将出售该房屋,并分配相应的销售所得给田女。
然而,田女一直梦想出国留学,但由于父母不愿提供经济援助,她提出将房屋的共有部分出售或自己购买,以获取留学所需的资金。尽管田女坚持要求,但父母坚决反对。
由于争执无法解决,田女离家在外租房生活,并以急需留学资金为由将父母告上上海宝山法院,要求分割房屋并要求父母购买她的共有部分,支付她房屋价值的三分之一。
田父田母表示,这些年来已经帮女儿偿还了大大小小的债务,总计约50万元人民币,已经无力支付女儿所要求的房屋折价款。
他们补充说,虽然积极为女儿联系留学学校,但女儿因不满意学校排名等问题而拒绝。目前,夫妻已经无法支付房屋的折价款,因此不同意女儿的请求。
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本案房屋目前不存在分割的约定或者法定情形。
法院审理裁定认为当前房屋不存在分割的协议或法定情形留学出国,而且房屋的原产权人祖母仍然实际居住在内,因此驳回了原告田女的全部诉求。一审判决后,田女不服提出上诉,而二审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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