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心房颤动的诊治已经从三级医院前移到了基层医院。在第十五届东方心脏病学会议上,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的王群山教授对《基层心房颤动指南》进行精彩解读。现梳理重点内容如下:
1诊断与鉴别诊断
1)诊断
依据症状特点、体格检查、心电图和/或动态心电图可明确房颤的诊断。
• 症状:主要为心悸,程度轻重不一。一般阵发性房颤患者症状较重;• 体征:最重要的体征是心音强弱不等,心律绝对不齐;• 心电图:P 波消失,代之以振幅、频率不等的 f 波,RR 间期绝对不等。
注:应进一步明确房颤的病因和诱因、症状程度、房颤的类型(阵发性、持续性、长程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血栓栓塞的风险或高危因素、是否并存器质性心脏病和心功能状态。
2)鉴别诊断
• 应与其他不规则的心律失常鉴别,如:
- 频发早搏;- 室上性心动过速或心房扑动伴有不规律房室传导阻滞。
•阵发性房颤伴完全性束支传导阻滞或预激综合征时,心电图表现酷似室性心动过速,应仔细辨认房颤波,以及 RR 间距的明显不规律性:
- 急诊难以鉴别时,应按室性心动过速处理;- 如果心室率极快,尤其影响血流动力学时,应及早同步直流电击复律。
2治疗
治疗原则包括:①治疗危险因素及合并疾病;②预防血栓栓塞;③心室率控制和节律控制。
1)抗凝治疗
①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评估:
• 瓣膜病房颤(中、重度二尖瓣狭窄或机械瓣置换术后)为栓塞的重要危险因素,具有明确抗凝适应证,无需再进行栓塞风险评分;
• 对非瓣膜病房颤,推荐使用 -VASc 积分评估栓塞风险:
- -VASc 积分男性 ≥ 2 分,女性 ≥ 3 分需服用抗凝药物;- -VASc积分男性 = 1 分,女性 = 2 分,在详细评估出血风险后建议口服抗凝药物治疗;- 无危险因素,-VASc积分 = 0 分者,无需抗凝治疗。
注:影像学提示的腔隙脑梗死不能作为一项危险因素。
抗凝治疗开始前需评估出血风险索他洛尔,目前常用的是 HAS-BLED 评分。
注:出血评分的结果并非用来决定是否抗凝,仅作为选择抗凝治疗策略的参考,提醒医患在抗凝过程中注意减少或预防严重出血的风险。
② 抗凝药物的选择
•华法林:
-抗凝效果肯定,但治疗窗狭窄,不同个体的有效剂量差异较大,并易受多种食物和药物的影响 ,需常规监测抗凝,力求 INR 达到 2.0~3.0;
-完成临床评估后,应尽快启动华法林治疗。不推荐给起始负荷量,建议初始剂量为 1~3 mg/d、1 次/d;
-稳定前应数天至每周监测 1 次,个体化调整剂量,可在 2~4 周达到抗凝目标范围。此后,根据 INR 结果的稳定性可延长监测 INR 时间,每 4 周监测 1 次。1 次轻度升高或降低可不急于改变剂量,但应近期复查;
-INR 如确实不在目标范围,可升高或降低原剂量的 10%~15%,建议根据每周剂量进行调整。调整剂量后应重复前面所述的监测频率,直到剂量再次稳定。
-老年患者的华法林清除减少,合并其他疾病或合并用药较多,出血风险高,可适当增加监测频率。
•NOAC:包括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艾多沙班。
-NOAC 受食物及药物影响较少,应用过程中无需常规监测凝血功能;
-NOAC 禁用于合并机械人工瓣膜或中、重度二尖瓣狭窄(通常是风湿性的)的房颤患者,这些患者的抗凝只能使用华法林;
-尽管 NOAC 与华法林相比药物相互作用少,但仍需监测重要的药物相互作用,避免同时使用决奈达隆、利福平、HIV 蛋白酶抑制剂、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连翘和地塞米松等;
-推荐使用达比加群酯 2 次/d,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 1 次 150 或 110 mg。如漏服达比加群酯,时间超过 6 h,则跳过该次服药,在下次服药的时间服用下次的剂量。我国目前没有适用于老年肾功能不全患者的 75 mg 剂量的达比加群(美国 FDA 批准使用)。
③抗凝出血并发症的治疗
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出血、中度出血和严重出血:
• 轻微出血:指抗凝治疗相关的鼻衄、皮肤小瘀斑、轻微外伤后出血,可给予适当处理,无需停药,也可延迟用药;
• 中度出血:指肉眼血尿、自发大片瘀斑、其他未危及生命的大出血;
• 严重出血:具有生命危险,如颅内出血、严重消化道出血、腹膜后出血等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出血。
中度以上出血应停用抗凝药,病情允许情况下,建立静脉通道并做初步处理(补液、保证血流动力学稳定等措施)后需转诊到上级医院处理。
严重出血可使用抗凝药物的拮抗剂,如:
-使用华法林者,可使用维生素 K(发挥作用大约需 24 h);
-使用达比加群者,可使用依达赛珠单抗;
- Xa 因子拮抗剂我国目前尚未上市。
注:治疗期间应避免接受针灸、艾灸、拔火罐、深度按摩及侵入性的治疗。
2)心室率控制和节律控制的选择
对所有房颤患者,均可首先考虑心室率控制。但有以下情况,若有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的可能,可考虑节律控制:
• 血流动力学不可耐受的房颤发作,包括合并低血压、休克、心力衰竭、缺血性胸痛和晕厥;
• 预激综合征合并房颤;
• 房颤发作时有 IIb 级及以上症状;
• 首次发作,患者转复意愿强烈。
3)心室率的控制
①急性期控制心室率
急性房颤发作时,可将休息时心室率控制在 < 110 次/min,若症状仍明显,可继续控制至 80~100 次/min。一般需使用经静脉的药物。心室率控制后,及时使用口服药物控制心室率。
• 对无心力衰竭或低血压,不伴有预激的房颤,可考虑 β 受体阻滞剂和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维拉帕米或地尔硫䓬);对有心脏收缩功能不良的患者,禁用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
• 急性心衰伴快心室率的房颤,可选择胺碘酮或洋地黄类如去乙酰毛花苷;
•不伴有预激的危重房颤,可选择静脉用胺碘酮控制心室率,成人可用 150 mg 稀释后 10 min 静脉注射,以后按 1 mg/min 静脉滴注维持,直至心室率控制。因胺碘酮在减慢心室率的同时有转复窦性心律的作用,用其控制心室率应同时考虑抗凝治疗。
②控制心室率的长期治疗
•可考虑宽松的心室率控制,如 ≤ 110 次/分;
•可考虑 β 受体阻滞剂,也可考虑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禁用于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者);
•应记录 24 小时动态心电图,若 RR 间期 > 5 s,应到上级医院确定是否需植入起搏器。
4)转复和维持窦律的治疗
①复律治疗
包括药物复律、电复律及导管消融。
择期复律需给予「前三后四」的充分抗凝治疗。若病情需要,可在食道超声确定无血栓下紧急复律,在复律前后给予肝素、低分子肝素抗凝。
•药物复律:复律常用的药物有 Ic 类和 Ⅲ 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Ic 类药物通过减慢传导速度以终止折返激动,使房颤转复为窦性心律,我国常用药物为普罗帕酮和莫雷西嗪(乙吗噻嗪);
Ⅲ类药物通过延长有效不应期以终止折返激动达到房颤复律,常用的有胺碘酮、伊布利特。应根据是否有基础疾病、药物作用特点和安全性选择不同的药物;
-对于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可静脉应用普罗帕酮、伊布利特复律;
-伴有严重器质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患者以及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应选静脉胺碘酮 24 h 总量不超过 2000 mg;
-用药后注意有无低血压、心动过缓、静脉炎。用药后 24 h 内需查肝功能,以防发生肝损害。
•电复律
-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房颤首选电复律,还可用于心室率控制不佳或症状明显的阵发性房颤患者;
-洋地黄中毒和严重的低钾血症禁忌电复律治疗;
-同步模式下初始时可选择双相波 150~200 J 或单相波 200~300 J索他洛尔,无效可增加电量;
-术前使用胺碘酮、普罗帕酮和伊布利特等抗心律失常药物可提高复律成功率。
•导管消融
-对有以上症状的阵发性或持续性房颤患者,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不能耐受,可导管消融治疗;
-伴有心力衰竭、肥厚型心肌病、年龄> 75 岁的房颤患者,在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之前或之后均可考虑行导管消融,但需慎重权衡导管消融治疗的风险;
-消融术后 3 个月为空白期,此期间发生的房颤、房扑、房速不认定为房额消融复发。术后口服抗凝药物治疗至少 2 个月;
-2 个月以后是否继续进行抗凝治疗应基于患者的卒中风险评分,而不取决于消融是否成功,因此大多数消融后的患者仍需坚持口服抗凝药物。
②维持窦律治疗
房颤复发的危险因素包括体重、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心力衰竭、高血压、糖尿病、左心房扩大及左心室功能障碍等。
控制并干预这些危险因素,有助于维持窦性心律,预防房颤复发。部分患者仍需长期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预防房颤复发。
-无结构性心脏病的可选用决奈达隆、普罗帕酮、莫雷西嗪和索他洛尔,符合条件者可选用导管消融治疗;
-合并冠心病、明显的瓣膜性心脏病、左心室肥厚,建议选用决奈达隆、索他洛尔和胺碘酮,符合条件者可选用导管消融治疗;
-合并心力衰竭选择胺碘酮和(或)导管消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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