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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实施阶段性住宅消费补贴,给予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购房补贴

据“信丰之窗”9月18日消息,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首付比例、购房补贴等18条措施。

文件显示,信丰县将实施阶段性住宅消费补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县城区范围内,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以合同网签为准),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由县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

同时,给予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购房补贴。户口未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或乡(镇)居委会的居民,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城规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把户口迁到城市社区居委会(以新落户的户口簿为准)的,由县财政给予3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