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检察院:检护台企 法润台胞
近年来,将乐县检察院持续推进服务和保障台胞台商工作,帮助台商台企排忧解难,在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增进两岸民生福祉和提升司法交流互助质效上,倾心用力、主动作为,增强了台胞台企归属感、获得感、安全感,受到台胞台企的欢迎和点赞。
“谢谢,感谢你们对台企的重视,帮助我们解决困难,非常感谢。”日前,台商施某某将一面题有“检护台企、助力发展”字样的锦旗送到将乐县检察院,并对检察官纾困解难表达衷心感谢。
据悉,2022年10月期间,将乐县检察院在走访台企时,得知台商施某某就税款问题向多个相关部门反映,暂未得到解决。施某某认为其公司因土地使用证延办未取得相应证件,在此期间缴纳的14万余元税款不合理。
检察官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走访县国土资源局、税务局等,调阅第一手资料,了解土地使用证被延期办理的原因,并就延期办理士地使用证期间的税款能否减免、该税款是否由合作方某投资公司缴纳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经核实,钟某某的公司因没有及时缴交相关契税,造成延办土地使用证;税务部门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次月起让企业缴交税款,理由充分,不能减免;根据与某投资公司的合作协议规定,该税款应当由施某某的公司承担。
为增强司法说理力度、实现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将乐县检察院邀请税务、国土资源局、某投资公司的相关人员召开专项听证会,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最终解开施某某“心结”,同意息访息诉,问题得以成功化解。
2022年以来,将乐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服务台企工作,联合县台联开展“检护台企、助力发展”等助企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该院与将乐台联共同签署了《关于明台融合发展“3个10”服务涉台企业的协作意见》,对6家涉台企业各确立1名“台胞联络员”,以交流互动厚植认同感,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用心用情为台商台企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同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构建“服务台企、台商合法权益”日常工作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为台胞台商寻求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等提供帮助。从而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定期走访台胞台企、开展调研座谈、举办检察开放日等常态化机制,加强涉台典型案例指导和宣传,扩大办案效果和影响,让台商台企了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检察动态,将法治的温度传递给每个台商台胞。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罗文琴 郑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