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此次整治主要目标是:
通过整治,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年度抽查核实率达到50%,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得到有效纠正和查处,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业主对物业“点题整治”的支持率、知晓率、满意率显著提高。
整治内容包括五方面
01
小区公共收益未按要求及时、全面公示,公示内容虚漏假等问题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置公示牌或公示牌未设置在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位置;未按规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牌等醒目位置,以及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和泉州市物业项目管理系统公示;公示时间少于30日;对部分公共收益项目故意不公示、公示的项目张冠李戴,公示内容漏项错项;公示的账目混乱,公示金额填报不实;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和实际不符等问题。
02
公共收益管理、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公共收益单独开户或专账进行管理;未按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使用公共收益;公共收益不入账、少入账、虚增项目列支;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未将公共收益结余及时存入维修资金专户等问题。
03
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或企业管理漏洞,私自侵吞公共收益;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04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违规共同侵占公共收益问题
重点整治将共有部分擅自出租给第三方经营;虚增小区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和费用,套取公共收益;虚增公共收益经营管理费用等问题。
05
检查督导落实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业主投诉渠道不够顺畅,机制有待健全;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部署推动不力,未能全面开展检查,未指导居(村)民委员会进行常态化检查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等问题。
7月底起,我市开始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五个部门协力推进此项工作。整治时间将持续至今年年底。市住建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物业“点题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年底前实地抽查比例不少于辖区物业小区总数的50%。配合此次整治,我市还推动有公共收益的住宅小区,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将严格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