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
《关于晋石线指定收费站点对点通行的
ETC车辆免通行费的通告》
自2023年7月1日零时起
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
已办理并使用ETC在高速公路
晋石线(S58)晋江南至晋江龙湖
两个收费站之间点对点通行的车辆
实行免征通行费
这是福建省第一个全车型点对点
免收通行费的便民措施
温馨提醒
通行里程大于两个收费站间收费里程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以及存在欠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车辆不在免征通行费范围内。
此举旨在合理调节高速公路
和普通公路车流量
营造区域畅通便捷的交通环境
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来 源/福建高速公路
编 辑/晨 希
审 核/陈 欣
监 制/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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