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本面力场
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是“德州扒鸡”,目前正在申请上市,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从已经公布的财务数据来看,2020年和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为-0.78%和5.62%,扣非净利润同比分别为9.2%和1.98%,没什么太大意思。有意思的还得说这家公司的名字。
德州扒鸡作为中国的四大名鸡,享誉海内外,力场君也是挺爱这口儿。之前一直以为,就凭直接能把山东德州市放在品牌商标里,肯定不简单,怎么着得是个国企吧?直到看了德州扒鸡的招股书才知道,还真不是!它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崔贵海、崔宸、陈晓静这一家子,合计拿了公司将近50%的股权。
说起来,“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名字,绝对堪称鹤立鸡群了吧。比方说也是四大名鸡之一的道口烧鸡,在《天眼查》上查询一下,公司名称中包含“道口烧鸡”的不算少,可是没有只用“安阳道口烧鸡”做公司名称的。更典型的是北京烤鸭,有全聚德北京烤鸭、有便宜坊北京烤鸭,你能想象有一家店,就用“北京烤鸭”做自己的名称,而且还不让别人再用吗?
可这样的奇葩事儿,还就真出现在了山东德州市,啧啧啧,您说这背后能简单得了?或许觉得这家公司背后不简单的,不止力场君一个人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6月德州扒鸡已发生不少于11起商标诉讼,德州扒鸡全部胜诉。
例如2019年德州扒鸡就商标侵权问题起诉山东省芳冠食品有限公司、章丘东方冷库商贸有限公司,要求二者停止使用“德州扒鸡”的商标,并表示:“不是所有在山东省德州市生产的扒鸡都想当然地可以叫‘德州扒鸡’”。芳冠食品一方则认为,德州扒鸡是地理环境等因素形成的商品,属于约定俗成的名称。
类似情形还发生在德州扒鸡诉德州德香斋扒鸡食品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被告方德香斋在二审陈述中主张,“德州扒鸡”是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固定产品,应当认定“德州扒鸡”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但最终法院判定德香斋侵权事实。
力场君特意查询了一下,根据2019年颁布实施的《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从这个角度来说,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德州扒鸡”商标,符合“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之规定,力场君也是无法可说。
但是这事儿琢磨起来还是不合理呀!说德州扒鸡是民族品牌、山东省德州市的“地方名片”,一点儿都不为过吧?反正在力场君眼里,美国的德州代表就是扑克,山东的德州代表就是扒鸡。德州扒鸡这个品牌背后依托的饮食历史,可不是“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的功劳呀,它是多少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早在乾隆年间被列为山东贡品送入宫中,那时候哪来的“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哪来的崔贵海这一家人?
但是现在的事实却是,“德州扒鸡”这个品牌归属到崔贵海这一家人控制,别说外乡人,就连注册成立比早好多年的德州企业,也不让用“德州扒鸡”这个标识,这真的公正、合理吗?
如果简单依据法条中的“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作为保护条款,就让这一明显不合理的现象延续,甚至堂而皇之地走进资本市场的大门,这简直是对数百年来广大劳动人民智慧成果的侵占,是对传统饮食文化的亵渎呀!
反正力场君个人觉得,在这件事情上,山东德州相关主管部门“躺平”在冷冰冰的法条之上,不管这是有意的还是无心的,客观结果是让这样一家自然人控制的公司垄断了这一数百年食品品牌的使用,恐怕这并不利于构建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更不利于当地营商环境的建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