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关于目标公司爱特微股权的收购事项尚在积极推动中,本确认函为韩方股东自愿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确认函中爱特微的估值为基于当前的评估基础上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洽谈的初步意见,标的公司的最终估值以及本次交易的对价需视后续的评估及洽谈结果而定。
2、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全确定整体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受到上市公司股价、交易标的估值、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一、交易进展概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微”)57.4941%股权。
公司已与持有爱特微42.5059%股权的另一股东TRinno Technology Co., Ltd.就双方未来如何经营管理爱特微签署了股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股东签署经营管理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3年8月17日,公司收到爱特微韩方股东TRinno Technology Co., Ltd.于8月11日签署的《确认函》,就股权收购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安排,函件内容如下:
TRinno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本企业”)为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微”)的股东,现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爱特微57.4941%股权所涉优先购买权事宜确认如下:
一、本企业同意爱特微股东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爱特微57.4941%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企业同意上述转让方案,并放弃对上述爱特微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企业同意就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与爱特微新股东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企业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股东协议约定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组建公司治理架构。
三、本次交易,爱特微的估值为15.09亿元,对应57.4941%的估值为8.68亿元。本次交易60%对价为5.21亿元,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支付;40%对价为3.47亿元,通过现金支付。
四、本确认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本确认函所述交易完成之日内有效,但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并被正式受理,则本确认函自2023年12月31日起失效。
五、前述事项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虚假陈述,否则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风险提示
关于目标公司爱特微股权的收购事项尚在积极推动中,本确认函为韩方股东自愿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确认函中爱特微的估值为基于当前的评估基础上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洽谈的初步意见,标的公司的最终估值以及本次交易的对价需视后续的评估及洽谈结果而定。
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全确定整体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受到上市公司股价、交易标的估值、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