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的规定,在2023年要把村委会干部纳入全方位,常态化监管,村委会干部要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才行,村委会干部还有自主权吗?对于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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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村干部的权利
在农村,按照人们说的在一亩三分地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村干部帮助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干部就有一定的话语权,包括审批地基建房起屋,小到日常的生活,打个证明盖个章,或者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这些都需要村干部去处理。
大家都知道村干部的选举,一个村有几千人,但是村干部只有三五个人,村干部的选举也是一个重要的流程,可以说是千里挑一,现在的村干部,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毕竟要带领乡亲们勤劳致富,还要有一定的人脉基础,有这些基础以后,在选举的时候才能够选上。
村干部的工资2000多元,有的村干部也是乐于奉献,带领乡亲们勤劳致富,极少数的村干部,没有把心思全部放在工作上,考虑的是自己的事情,首先是利用自己的资资源和优势,为自己创造一定的条件,当然我说的是针对极少数的村干部来说的,在一个村居委会,毕竟村委会书记是领头人,一个村要发展,离不开村委会干部的努力和奉献。
当然,村委会干部富起来以后,也要想办法,找方向,找产业,父老乡亲们富裕,让乡里乡亲都过上好日子,这才是合格的村居委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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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中央1号文规定,要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中央一号文,近几天都是一个热议的话题,在2月13日新华社被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是中央发布的第一个文件,每年的第一个文件都是关于三农的,所以重视三农,加强三农,让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是从上到下一致的心声,农民富,国家富,农民强,国家强,是有一定的道理。
2月14日《人民日报》头版刊载中央一号文的全部内容,2月14号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年轻人们非常需要的日子,就是情人节,中央一号文中规定涉及农村的9个大方向问题,其中一个就是对村干部寄予厚望,因为村干部承载着乡村振兴,承载着农民群众的增收致富,承载着农民奔向小康。
正因为村干部手中有一定的权力,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和督促,在中央一号文件具体指出来,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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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乡村振兴当中,要加强和提升村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让村干部不会腐败,树立不敢腐败的思想,老虎苍蝇一起拍,让村干部全心全意的树立乡村振兴的思想,把所有的精力和思想都集中到乡村振兴上来,促进乡村振兴健康发展,让乡村振兴像扶贫攻坚一样卓有成效,全面解决农民群众各方面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无小事,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既有资金对农民群众的支持,更有物品对农民群众的帮助,这些都离不开村干部发放和领取,所以要让上级的资金或物品,一分不少一样不少地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让农民群众得到改革的红利,让农民群众一步一步的富起来,都离不开村干部。
所以村干部是领头羊、带头雁这样的作用不能跑偏,村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和巡查,让村干部保持永远跟党走,能打仗、敢打仗的工作作风,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让中央的政策落实到位,把农村的基础打牢,保证粮食的存量,盘活闲置的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这些都离不开村干部的努力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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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就是对加强村干部的巡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做了规定,让村干部在风清气正的情况下带领人民群众奔向小康,你认为这些规定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交流讨论。